那是我第一次遇见董小姐的时候,大冬天穿着鲜艳的红色大衣,蹬着一双赤红色的高跟鞋,头戴鲜红的礼帽,手中的烟头,薄唇吐出的烟圈与晨中的冷雾交融结合,她的眉眼凛冽,像这早晨的寒风,刮得人疼,可是她很美,五官虽然平常,但像一位历经世事的女子,而事实上,她也的确是。
我请她到我的杂货铺坐下,看得出她一时没地方可以去,她也没跟我客气。杂货铺很小,摆上满满当当的东西后够一人转身,于是我和她并排坐下,面对着大街,场面有些傻气和尴尬,我亦不想气氛因此冷掉,正准备开口,听见董小姐说了一句:“有水吗?”她的声音并不如人难么美了,相反有些破坏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像乌鸦在叫,或许是因为烟抽太多的缘故,这时我才知道原来不是电视剧中所说的抽烟的女子长得摄人心魄的美声音却也如潺潺流水一般,都是骗人的。“有,有。”我有些局促,立刻带上水壶钻出杂货铺去供水区接了整整一瓶,我拿出平常喝水的茶盅,不知为何平常看得顺眼的茶盅此时觉得很脏,上面长年累月的污渍一直未彻底清洗干净过。茶盅不妥协,只剩下我妥协了。我换成了一次性的纸杯,倒了开水,钻进杂货铺,递给了她。她将烟头随意向外一扔,烟头掉在雪地里,火星一瞬间被雪覆没,我一直盯着那根烟头。一时无言。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看你在这儿干坐着也挺没劲的。”她喝了口热茶,嘴里终于吐出的不是烟圈而是热气,声音有些刺耳,但并不能阻止我听她讲,我憨憨地回一句:“好”接着她便叙叙讲了起来:
“董小姐高中时期爱上了一个年近四十的人,”她讲道“爱上之前她乖巧安静,但太过死板,也很无趣,她不知道是怎样莫名其妙地遇见了他,甚至都不记得他是什么时候走进了她的世界,董小姐只觉得他笑起来很温和,在这个素以寒冷得超过南极的小镇上,他像暖流般注入了她的心田,董小姐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要是能跟他说上话,就好了,但是那时的她是没有勇气去搭讪他这种疯狂的举动的,所以直到她毕业,她也没能跟他搭上话。上海是个很神奇的地方,也许有的人一辈子都熬不出头,不能被世人所知晓,但有的人,一踏入上海,就能成为众人的焦点,比如他。后来董小姐才打听到这个男人是在上海租界开了歌舞团,在这个年代,能在租界生活的人,必定也是非富即贵。她顺利的从高中毕了业,董小姐家境不算很好,但家里是书香世家,所以董小姐毫无意外的上了学堂,只可惜,她没有考上大学,也不能依靠家里,家中没钱,只好在高中就此止步。”董小姐说到这里时,又从包里掏出了香烟,熟练的拆开包装,点燃香烟,深吸了一口,掸掸烟灰:“那以后董小姐不知道未来该如何,她更想的是去找那个她一心所喜欢却还不认识她的男人。于是她真的去了,付诸了行动,得到的代价是和家里断绝关系,她不怕。从小她没有一件事是自己作的主,这一次,就让她作一回主!”
“她终于鼓起勇气的逃离了那个家,第一次她觉得空气都是舒适的,而后她开始努力在舞厅附近寻找工作,她的修养不允许她去舞厅做一个舞女,所以只好在附近徘徊。可后来她还是妥协了,这是接近董小姐心仪的人最快的方法。当她终于如愿以偿亲密无间地站在他身边时,她突然意识到,自己也许不是喜欢这个男人,只是想离开以前的自己,她厌烦了自己以前行尸走肉没有思想的生活,她想要做的,只是流浪……”
董小姐说完这个故事,手里的烟头已经快烧到了手指,她却也毫无知觉,就像她对现在的生活依旧迷茫一样,说完她潇洒的笑笑“谢谢你的招待……”我张着嘴,却不知如何接话,我本就木讷,这时更不知如何开口挽留住她,只得眼睁睁看着她消失在茫茫白雪中,那是一个迷雾茫茫的早晨,多年后回想起来是那样的不真实,让我一度质疑是否遇见过她。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董小姐,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她在薄雾的晨曦里,渐行渐远,直到远处的高楼遮挡了她的背影。我后知后觉的发现在这短短的早晨,我爱上了董小姐,但即便她现在站在我面前,我也不敢说出口。也许以后你会在晨起望向窗外的一瞬,看见一个穿红色大衣,手指夹着烟头的女人,在寒气中蹬着大红高跟鞋前行,不知来路,莫问归途。只希望你能邀请她在身边坐下,好好听一听她的故事,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