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趁着中午休息趴着看了大冰的《乖,摸摸头》,不知不觉手脖子就被手镯给印出这么深的印子。不得不说我真的喜欢这本书了。
我喜欢里面的故事与人物,他们活出我自己想活却不敢去活的人生。
我还喜欢书中文字,读起来朗朗上口却不失文字的力量,有时调皮可爱,有时义正严辞,这是我读的最喜欢的一种写文风格,文字吸引我,故事吸引我,人物吸引,真的特别喜欢他们的故事,很想去丽江走一趟,很想去喝一杯酒,倾听他们的人生往事,故事加酒,越讲越有。
当中午休息时间过了,我还是沉迷于书中故事,我喜欢木头与马尾的故事,还特意去听了《九月》这首歌,可能没有这些故事,我只我只觉得这首歌没有什么特别,但是有了故事,同一首歌都变得韵味不同。木头与马尾的故事可能普通但却很特别,他们携定终生就是系鞋带这种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他们很普通,对,他们很普通,却是最特别的。
还有椰子姑娘漂流记,当然椰子姑娘就是故事女主的特别代称,椰子外壳坚硬,内心却如牛奶甘甜美妙,椰子姑娘跟建筑男十三年的长跑终于落地结果,不知道算不算爱情长跑,他们彼此兜兜转转十三年,连手都没牵过,却一直不咸不淡彼此联系,一有事却总能出现在面前,这就是一种无声的爱吧,但好的是他们在一起了。
现在还在继续读这本书,对我有很大的吸引力,它满足了我对人生活法的向往。有时候读着读着会为他们垂泪,但碍于在办公室我都忍住的,但心里还是十分为他们祝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有的可说有的不可说,无论怎么样,这都是他们自己活过的人生。
还在继续读,等我读完,还要再读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