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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认为,如果不在恰当的时候砍树或者杀掉牲畜,是不孝的行为。这个观点是容易被传统孝文化研究者忽略的。因为不孝敬父母是不孝的,这个大家都能理解。随随便便砍了一棵树,或者杀了一头牲口,那也是不孝的,这个恐怕是让人难以理解的。
那么,为什么说随便砍了一棵树或者杀了一头小动物,也是不孝的呢?首先要明白这个结论是有权威出处的——《礼记》中引用孔子的话是这样说的:
“伐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
原来,孔子说这话时有一个限定语“不以其时”,意思是说,如果不在恰当的时候砍了一棵树,杀了一头牲畜,那是不孝的。什么是不恰当的时候呢?树还没有成材,还是幼树,正处于成长期,这个时候,你把它砍了,就不是恰当的时机;一头正在哺乳的牛羊,你把它杀了,牛羊的幼崽就不能存活,这样就不是恰当的时机。
那么,树与牲口与孝又有什么关系呢?
细想并不难理解。如果幼树得到健康成长,成材了,我们的父母盖房子是不是就有了木料呢?如果牛羊的幼崽长大了,它们又会繁殖很多幼崽,那么,我们的父母会不会有很多肉可以吃,有很多皮毛可以取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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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孟子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把这个道理诠清楚了。他说:
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孟子梁惠王上》)
孟子把孔子的“以时”与“不以时”伐木或者猎杀牲畜的好处与危害说得十分透彻,确实令人茅塞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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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章帝元和三年(86)的春天,皇帝刘炟对侍御史和司空两位高官下达了一份诏令:
“方春,所过无得有所杀伐。车可以引避,引避之;騑马可辍解,辍解之。诗云:‘敦彼行苇,牛羊勿践履。’礼,人君伐一草木不时,谓子不孝。俗知顺人,莫知顺天。其明称朕意。”(《后汉书肃宗孝章帝纪第三》)
《诗经大雅》中《苇行》篇中说:“敦彼行苇,牛羊勿践履”,意思是那些长在大路边的芦苇,正处于生长期,那些放牛放羊的人啊,一定要看护好牛羊,不要让它们践踏了那些苇子。
汉章帝刘炟有感于《诗经》的告诫,更受教于《礼》中孔子有关“人君伐一草木不时,谓子不孝”的言论,特意对侍御史和司空两位高官下达了一份诏令:春天官员到各地巡视一定要注意,不要因为车马的行动方便而对树木有所砍伐。车辆如果能够避开农田,一定要避开;拉车的马能解下一匹就解下一匹,千万不要损害了春耕的成果。
在刘章看来,重视农耕,以时砍伐或者杀牲,这是顺天之举动。但是,世俗之人往往重视顺应官员、顺应皇帝,顺应人的需求,而忽视对天的敬畏,这是不对的,一定要改过来。
对农时的重视,对生态保护的重视,并把它们上升到“孝”的高度,这在伟大的汉代,真是了不起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