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识过太多当事人吐槽所请律师帮助不大的情况了。那么,在诉讼过程中,请律师的意义真的在哪里呢?如果不请律师,当事人该怎么面对法院的程序呢?
(可以只看加黑字)
首先,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能需要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证据材料、代理词、财产保全书、强制执行申请书、追加被告/被申请人/第三人等等。(文书会因当事人所处地位而略有不同)
当事人自己可以通过检索模板,向法院提供这些法律文书。
也可以请律师。请律师的意义如下:
你请的律师,第一步是帮你书写法律文书。协助你把生活化、琐碎化的需要转变成法律人交流所需的法律用语。
但,仅仅写法律文书,还并不能真正体现律师的价值。
体现价值的地方,在于法律文书的内容。
比如,起诉状中,诉讼请求怎么主张?你的律师,要做的,应该不仅仅是把你的语言转化成法律语言,更重要的是通过法律检索、案例检索,从过往判例和法律中,帮你在合法范围内争取到约定外的权利!比如,民间借贷中,没有约定利息,好的律师,就能帮你找到有关法律规定,协助你主张逾期利息。再比如,打赢了官司,对方却已经无财产可执行,怎么办?律师在诉讼中,就会协助你,申请法院做财产保全。这样,打赢了官司,也让你的权益得到落实。
最终,律师费这一笔小款,和你能争取到的利益或挽回的损失相比,真的不差什么。
但,也要提醒各位当事人的是,标的在1万以内的诉讼,能调解就调解。法院在你立案后,都会有诉前调解的阶段。如果为了1万以为的钱,而耽误自己可能6个月的时间。利弊权衡,做出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