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务必做一点你所不愿意做的事情。这是一条最宝贵的生存准则,它可以使你养成认真尽责职而不以为苦的习惯。 ——马克·吐温
我喜欢写作,这是我喜欢的事情,但是我每天都会把它当成是我不喜欢的事情来做。而事实也确实如此,我不喜欢在手机上写作,因为,相对于手指在键上飞快的码字我更喜欢笔尖在纸上沙沙作响的声音。
但幸好我坚持下来了,经常有人说要想养成一个好的习惯,那就先给自己二十一天的时间,如果能够坚持下来,那么这个习惯会潜移默化的变成你的性格,你的命运。
当喜欢从变成不喜欢然后成为挚爱,只会是一种真心相待,永不放弃的执念。
如果不能把你不喜欢的事情做下去,那就好好想想你想要什么。你要试着给自己二十一天的时间,给自己一个机会,要学会和自己讨厌的人相处,要学会每天做一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有时候,坚持了你最不想干的事情之后,便可得到你最想要的东西。 ——宫崎骏
二十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