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钏是王夫人身边的丫头,王夫人说“待她如亲女儿”,可毕竟不是女儿。她在主子眼皮底下(装睡)被主子的亲儿子(宝玉)“调戏”了一番。主子没骂儿子,反倒打了她一耳光,说她带坏了儿子。
一个丫头的命运因这一耳光被改写。她被逐出家门(贾门),刚烈的个性使得她以死申冤明志。
蒋勋老师借用鲁迅的话说这是“礼教杀人”。背负“娼妇”骂名的丫头被赶出去,在任何人面前都抬不起头,更没法找地方申冤。被赶出去,无异于让她死。
到底错在何人?宝玉有错在先,母亲发现后他“一溜烟跑走了”,这又错上加错。可若他留下来为一个丫头说情,好像又说不过去。说到底宝玉的“多情”很讨厌,虽然他有一颗慈悲心,一身真性情,可身为贵族公子哥,对“水做的女儿”的喜欢有时却是害人不浅。这个金钏儿就是受害者之一。
金钏儿也有错。她错不该告诉宝玉“贾环与一个丫头在另外一屋乱搞”。我有点想不通一个丫头为什么要告诉宝玉这种话,但想想这个大家族里的种种乱,也就不难理解她为何说出这种话。大厦将倾,必从内里开始烂起。
王夫人也有错,她是典型的护犊子,孩子有问题全是别人的错,与自己孩子无关。这种母性的“溺爱”可以理解,但却是极不明智的。此外,在那样的时代那样的家族里面,作为“居高掌权者”,一句话就给别人定罪,周围无数张嘴也是“共犯”。想想真是可怕!没有法律评判,只凭道德审判,这样的悲剧不只几百年前有,就是在今天也频频见于网络。“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说的是一回事。
道德与法治,究竟孰轻孰重?有道德上的赢家,法治上的输家,也有道德上的罪犯,法治上的守法公民。我是个外行,还是个“法盲”,但很多社会热点事件好像无外乎这两类。但我想,无论如何,法治社会都需要“法治先行”,至于道德评判,一方面“法律无外乎人情”,另一方面,我们需要提升道德修养,保证不做“缺德”之事。还要提升自己的独立思考与判断能力,争取不人云亦云,不要动辄站在道德制高点评判他人![/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