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知识,祝贺你,但记住,知识不是产品,能被用户接受的书、音频、视频才是产品。
如果你是药师,你有一个配方,祝贺你,但记住,配方不是产品,方便食用的胶囊才是产品。
如果你是理发师,你擅长理发,祝贺你,但记住,理发不是产品,一个像李翔那样的发型才是产品。
训练营是否算一个产品呢?
如果做为用户来讲,训练营在“对象感”方面,有许多需要提高的方面。从学习者的学习目标来看,第9期学员,的目标大多聚集在RIA学习法上,认为仅仅是个简单的培训。是否需要多多思考,如何往完成作业和成为拆书家的方向走。
那么其它方面的思考是否达到一个产品的标准呢?需要详细的思考,收集问题的灵感。
定义产品,是你到底打算用你的产品。当产品的的定义不同时,路径和结果最终完全不同。在思考定位时,可以从心理账户和商业模式去思考。
训练营在拆书帮的定位是非常明确的,是通往拆书家的一条路,但是这条路对于学习者来说九曲十八弯,难度是否过高?
峰终定律,如果只有两块“糖果”,在漫长的产品体验中,你打算什么时候给用户吃?著名心理和经济学家,丹尼尔·卡尼曼说:要在用户体验“冲向巅峰”,和“即将结束”的时候给用户吃。
这让我想起在桃酥吃饭,大家发盆友圈最多的拿到才就是华丽的液氮烟雾表演。
在设计训练营时,我们需要把这两个块糖用到位。其实有必要思考一下,训练营的两块糖是什么?到底是什么可以让学员的体验达到巅峰?这个需要做个用户调查。I环节还是A环节?
产品经理制,最伟大之处,就是做了清晰的权力分割:绝不让生产部门决定,产品应该做成什么样。生产部门只管按时、按质生产产品,至于决定产品应该做成什么样的权力,剥离给单独的产品经理部门。
有时候爱上的不是产品,而是自己付出的心血,即使沉没成本再高也需要抛弃不符合用户需求的付出。
腾讯的产品部门有三个角色:产品经理,技术和运营。产品经理负责决定需求和进度,技术负责按时、按量、按质写出代码,运营负责产品的健康运转。这套“一家三口”的制度中,产品经理是爸爸,技术是妈妈,运营是奶妈,相亲相爱,相爱相杀。
既然想要把训练营打造一个产品,我们是否也可以相仿这种“三权分立”的制定呢?
训练营的现状是,没有产品经理,运用几乎靠班主任,技术是由教育部掌握。产品经理,可以不懂技术,但必需懂产品,懂需求。因此训练营迫在眉睫的是需要寻找一位懂产品的人,或者是在“做中学”,在试错中将人人培养成“产品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