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上的事,原本似乎就该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人们总是希望通过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付诸笔端就是其中的一种表现方式。散文也好,小说也罢,就是未经艺术加工的粗口白话,其目的也只是为了将自己所了解的那部分东西传达出来。但是这里就牵扯出两个问题:一个是是否能够表达清楚(对于作者来讲),一个是是否能够理解清楚(对于读者来讲)。其实不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最终难解之症结就是我所要阐述的“模糊”文学,即在我们写作的过程中是有文学的模糊性存在的。
在这方面中国诗歌尤为突出,所谓“无理而妙”便是,严羽《沧浪诗话》直言“诗有别趣,非关理也。”这可真是“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无人能说得清楚。要问如何写得如此锦绣文章,答曰:“故徒抚空怀而自惋,吾未识夫开塞之所由。”(陆机《文赋》)那我们也就只能慨叹“无端天与娉婷”了。尽管山谷云:“天下清景,不择贤愚而与之,然吾特疑端为我辈设。”继而有“诗人体物,侔于造化”(王国维 《文学小言》)对于这种把一切推托于造化的言论,只能说是作者本身就已经是意识“模糊”的状态了,而作为读者的我们也只好用心感受,祈望有顿悟之能。
谈到读者,这里先引述一个对“合格的读者”的介绍。“所谓合格的读者正是指那些与作者的时代、民族、文化素养及兴趣相近似的欣赏着,即使这些欣赏者在这几方面与作者相差很远,但至少他们也必须熟悉诗歌中这些典故的来源、动机史以及它所拥有的表层含义、深层含义与象征含义,一些西方学者把这种知识结构称为文学的‘认知能力系统’。”(《汉字的魔方》葛兆光)看完这段文字,不得不唏嘘,这描述的简直就是作者本身,那里存在什么 “合格的读者”,根本就是一种理想存在,也就因为只是理想存在,便使得你本来能够搞清楚的东西,由于缺少建造者的一切或一点创作因素而迫使成为“模糊”。
又如在很多学者有关文学方面的讨论中最终大多是归结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这种虚无飘渺的词语上,这让我想起罗素在《西方哲学史》第二十四章中写的:“这里淡淡地暗示圣者能看出别人所看不出的某种积极的东西,但是这种东西究竟是什么,在什么地方也没有隐指出来,所以我想这种暗示不过是修辞上的。”人们总是试图让他人接受自己的认知、看法,于是便运用各种方法,使自己的观点为人所明晓,也就如这里讲的所谓“修辞上的”方式。其实大多数乃至所有的作者都是处在雾中说雾,只是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面前的雾气少些罢了。
如果非要找出一个理由来解释的话,我想瑞士心理学家和精神分析医师荣格说的这句话到可以说得通,“一个符号一旦达到能清晰地解释的程度,其魔力就会消失。”不过这似乎给文论者严重的打击,到底怎样去描述才能不消失魔力又能清晰地解释,恐怕又要归结于潜移默化了。说到这儿,似乎再去讨论下去就很没有意义了。
还是欣赏西美尔对于哲学家的宽恕:“对待一个哲学家,重要的是从他的全部著作中选择那些能够构成一个简洁、重要、统一的思想联系的东西,至于全部著作中是否包含着造成矛盾、淡化以及模棱两可的东西,那倒是无关紧要的。”(西美尔《叔本华与尼采》)但是这不仅仅说的是哲学家,对于所有以文字为工具的人乃至任何意欲表达的人来讲这段话都是适用的。
文学的模糊性,自文明产生那一天起就是必然存在的,所以在这里我也可以戏谑的讲这就是一篇“模糊”的文字。夫子自道,古来有之。回头想来,这又何尝不是一种修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