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有一本小说,叫《圣诞颂歌》(也有的翻译成《圣诞欢歌》),里面讲的是一个比较温馨的“灵异故事”。
查尔斯•狄更斯(1821-1870)是著名的作家,英国文学史上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中国人对他也非常熟悉,其作品《雾都孤儿》、《双城记》、《大卫•科波菲尔》可以算得上闻名海内外了。
跟上述宏篇巨著比较起来,《圣诞颂歌》只是一篇故事情节相对简单的中篇,但是其受欢迎的程度,却是毫不逊色。
故事梗概
在今天看来,《圣诞颂歌》的故事情节的梗非常老套。
主人公斯克鲁奇是一个贪婪、自私、冷漠至极的吝啬鬼,在风雪交加的圣诞节,他的下属冻得瑟瑟发抖,想往火炉里多加一块煤都不行,在他看来,穷人都没有资格过圣诞节,冻死了活该。
(今天的斯克鲁奇(Scrooge)在英语里已经成了“吝啬鬼”的代名词了。)
作者用了穿越的梗——3个分别代表过去、现在、将来的幽灵,让这3个幽灵用了3个晚上的时间带着斯克鲁奇分别穿越到过去、现在和将来看了他的童年、现在的生活以及将来他去世之后的生活,经过这一轮灵魂的洗礼,故事的结尾,斯克鲁奇幡然醒悟、反思过去、洗心革面,从此痛改前非、脱胎换骨,变成了一个好的不能再好的朋友、老板和家人。
小说的人物刻画细腻而丰富,故事情节虽然简单但是非常精彩,绝对对得起文学名著的称号。
在英国,四分之三的人不仅知道《圣诞颂歌》的作者是谁,还能清楚的描述里面的故事情节和人物,而狄更斯的这部小说,更把他自己和圣诞节紧紧的联系在了一起。
小说和圣诞节的渊源
抛开宗教的因素,据说早在公元601年,英国人就开始在这天举办盛典,有一段时间,英国的贵族甚至为这些庆祝活动提供经济支持。
1652年,英国政府宣布每年的12月25日,任何教堂都不准举行仪式,不分青红皂白,一刀切掉了圣诞传统。
1843年,这部小说一经问世就大受欢迎,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狄更斯凭借自己的实力,重新“发明”了圣诞节。
也可以这样说,今天圣诞节成为西方重大的节日,人们过节的时候要聚餐、互相交换礼物,很大程度上是由《圣诞颂歌》这部小说确立下来的。
据说1870年狄更斯去世的时候,伦敦一个小商贩的女儿听到这个消息,伤心的问她父亲,狄更斯去世了的话,是不是圣诞老人也会去世了呢?
如今,每年到了年底,在世界各地都能感受到浓浓的圣诞节气氛,其娱乐方式也是五花八门,商家更是趁此机会大搞销售活动。
寻找童心
很多学者说,这部小说里有作者自传的影子,狄更斯写《圣诞颂歌》的时候,已经功成名就,作者只用一个月就完成了小说的创作。
这部小说的名字是《A Christmas Carol》,carol专门指的是圣诞歌曲,作者就是在圣诞档期唱一首自己的carol,如果直接翻译的话,这部小说可以翻译成“一首圣诞歌曲”。
19世纪的英国,社会巨变、贫富差距拉大,狄更斯在《双城记》中说“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人们正在上天堂,人们正在下地狱”。没有谁有心情停下来好好的过个节。
《圣诞颂歌》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横空出世的一个“不那么典型”的故事。
就像小说开头提到的,狄更斯借小说里塑造的人物的口这样写道:“我总是把它当作一个老日子,一个友好、宽恕、慈善、快乐的日子;据我所知,在漫长的一年中,只有在这个节日,男男女女才似乎不约而同地把他们紧闭的心房敞开,把那些比他们卑微的人,真的看作是走向坟墓的伴侣,而不是走向其他路程的另一种生物。”
作者在书中,在“过去”、“现在”“未来”的时空穿越中,多次提到斯克鲁奇“开心的像个孩子”。
在狄更斯的时代,英国的童工是今天不能言说的伤痛,人们本该无忧无虑的童年在残酷的社会面前被剥夺,太早体会社会冷暖的人们,过早的失去了童心。而“童心”大概是人们最高贵的东西之一,也是狄更斯为那个时代开出解救社会问题的药方。
所以大概在每年圣诞节的时候,伴随着《铃儿响叮当》的音乐,让人们成为一个“童心未泯”的人。
也让我们今天的每个人,借着这样的节日和音乐,在高速发展的社会、快节奏的生活中停下来喘口气,找寻一下曾经的“童心”。
这样看起来,在今天快节奏的生活中,人们常常需要一大锅真材实料的“心灵鸡汤”来获得慰藉,所以鸡汤文化的流行,也就不那么面目可憎了。
至于为什么会有一个穿着红白相间衣服的圣诞老人给大家送礼物,那就是和可口可乐有关的另外一个商业市场的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