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这个丫头,是个颇有些争议的人物。很多人不太喜欢她,王夫人称她有些狐媚子,最后将她赶出去,生生将她逼死。
当然,也有很多人喜欢她。宝玉觉得她长得眉眼有些像林妹妹,其灵透聪敏,更比别的丫头强之百倍。宝玉曾偷偷外出去探望生病的晴雯,在其死后作《芙蓉女儿诔》以示悼念,这待遇,连林妹妹都没享受到。
假如宝玉要收房里人,第一个,可能是袭人。第二个,就要数晴雯了。
可惜,她们两个均与宝玉无缘,空留了牵挂。
袭人最终嫁于蒋玉菡,结果还算不错。而晴雯却直接病死床上。
袭人算得上宝玉的性启蒙老师,宝玉既然开垦了人家的处女地,当然要对人家负责,况且贾母王夫人都是首肯的,虽没明说,但大家都心知肚明。
给宝玉做妾,这是袭人当初的理想归宿。
晴雯就没有这样的好命了。这丫头太有个性,不随和,而且嘴快不饶人。用现代人的话说,叫“毛病挺多”。
这样个性鲜明的人,放到大观园里,首先周围的那些老嬷嬷老妈妈们就不太喜欢。长得又好些,脾气又大些,难免得罪一些人,再传到上层主子那儿,谁还肯为她说半句好话?
即便是那些和她朝夕相处的小丫头子们也嫌她指使人家干这干那。你让人家多干活儿,谁高兴?
家里的表兄嫂也更不待见她。被人家撵出去之后,势利眼的家人再不肯拿正眼瞧她一眼,生了病连口热水也不给她倒。
因为她再也不能给家里带来隐形的好处了。
人,一旦落魄,才会真正看清世态炎凉、人间冷暖。先前那些整天围着你转的那些人,看中的不过是你还有些用处。
你若无用,别人看你的眼光都与以前不一样了。
可怜的晴雯,事实上,竟没有几个人真正可怜她。
除了宝玉之外。
因为宝玉并不傻。他知道晴雯对他的好。
一个女人要是对一个男人真心的好,作为置身其中的那个男人,是能够看得出来的。
晴雯生病了,而且病的不轻。
当然这病不光生理上的,还有心理上的,她气性大,这叫又气又病。
但偏偏这时候贾母给宝玉的雀金裘被宝玉一不留神烧了个洞,因为第二天还要急着穿,宝玉唬得了不得。外边裁缝没见过这种布料的,没法补。别的丫头手拙头笨,不会补。
这细活儿谁还能干得了?
于是,这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就落在了晴雯身上。
人嘛,有本事就得多干啊。职场上不都是这样吗?越是能干的人,领导给你安排的活儿就会越多。而且,理由也很充分嘛:别人又不会,你不干,谁干?
可是晴雯确实是病得厉害啊,病得厉害也没办法啊,别人办不了,只有你能办。
于是,晴雯拼了小命,用尽心血,补一会儿歇一会儿,连夜干完了这件活儿。
之后,一下子累得当场倒晕。
每每这段读来,我都让自己感动一会儿。
一个下人,对主人尽心服侍如此,夫复何求?
当然,依宝玉的言行举止,并没有将下人当作下人来看。
对晴雯,尤其如此。不然的话,他也不可能让生病的晴雯住进自己的暖阁,自己搬出去睡。
而且,俩人竟互不相扰,并没有发生鸡狗之事,也着实难能可贵了。这一点儿,就连的姑舅表嫂灯姑娘这个女流氓也深为吃惊。
以常人的眼光,主子和下人,若都长得有个人样子,即便一时对了眼,擦枪走火,在封建时代,都是可以理解的。
可他们偏不!
《红楼梦》不是《金瓶梅》,更不是少儿不宜,虽大旨言情,但并没有露骨的性描写,更没有□□□代表此去略去多少字。
曹公即便写到这些方面,也让你充分感受到大师级作者驾驭语言文字水平之高。
如宝玉袭人初试云雨,人家只是描写了宝玉的一个性幻想,说不知哪个地方流出“脏东西”,然后袭人为其换内衣,唬了一跳,然后就然后了。
写宝玉与黛玉,最亲近之处就是把自己的枕头推与宝玉,又起身将自己的再拿一个,自己枕了,二人对面倒下。也就是说两个小伙伴对脸躺一块儿,黛玉凑近前用自己的帕子给宝玉揩拭胭脂膏子,宝玉闻到黛玉体香,醉魂酥骨。后来两人又抓闹一会儿,然后又双双倒下,黛玉用手帕盖上脸。哈哈,你想啥呢?
写宝玉与宝钗,最感到心动的就是看到宝钗雪白的酥臂,宝玉一时动了羡慕之心,暗暗想到:“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偏生长在他身上。”然后看宝钗形容,比林黛玉另具有一种妩媚风流,不觉就呆了。仅此而已。
即便写贾珍与可卿,都说存在“扒灰”问题,但人家只讲到“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至于可卿到底是怎么个淫丧法,人家没说。而且这回目在我们现在所读到的版本中都生生删掉了。
最风流的贾琏,与凤姐,人家是过了明路的夫妻。写到这事儿,也不过说听到那屋子里有贾琏的笑声,然后平儿端盆出来,让小丫头送水进去。俺啥也没说啊,至于到底怎么回事,你自己想去吧。
贾琏与平儿也写得十分有趣,平儿也就是人人认可的通房大丫头,说白了,平儿的任务也就是在主人过夫妻生活时在一边伺候的下人。一次贾琏偷情被平儿抓到证据,贾琏趁凤姐不在,一时性起,精虫上脑,追赶平儿求欢。也不过说平儿“死促狭小娼妇,一定浪上人家的火来他又跑了”,而平儿说“我浪我的,谁叫你动火?”。
这个“浪”字,早几年大家谈及还肯避讳些,而这几年直接成了公众十分认可的一个表示自由随性不受拘束的一个词了,甚至有人还为此造了一个歇后语说,“划船不用桨——全靠浪”,真真有异曲同工之妙。现代人也是越来越聪明了。
贾琏与多浑虫媳妇、鲍二家的偷情鬼混,也没有特别露骨的描写,人家写得很委婉。
扯的有点儿远了。
还说晴雯。
晴雯对宝玉,如此尽心尽力,要说一点没有私心杂念,那不符合常理。因为,晴雯不是“圣女”,她是个正常人。
况且宝玉又是贾府里最优秀的男人。优秀的男人,自然会吸引身边优秀的女孩子。
在一个资源和机会几乎都被男性把持的社会,女人很容易对那些优质男产生崇拜感。
而晴雯,又模样长得好,办事利落,宝玉晚上喝水之类的事,都是由她伺候。如此近距离地服务于主子,人家对她不说三道四才怪呢!
于是晴雯在惹恼了许多人之后,最后得罪了一个厉害角色王善保家。王善保家择机告了个黑状,引起王夫人高度警觉,于是晴雯的噩运来了。
最疼儿子的母亲生怕自己的亲生儿子被哪个狐狸精勾了去,况且平素一本正经的王夫人最嫌女孩子妖冶轻佻的样子,生怕屋里人把自己宝贝儿子给教坏了。
宝玉去看被赶回家去躺在病床上的晴雯,晴雯临终遗言,连说了三句这样的话,大意是“自己并不是狐狸精,既已担了虚名,还不如当日另寻个道理,越性如此呢。”
晴雯说,她有些后悔。
我想,晴雯并非无心之人,她随时都有机会,但她一直清清白白,与宝玉啥事也没有做。
这就是晴雯的可敬之处。她把对宝玉的爱,深深地埋在心里。
有一种爱,叫装在心里,从未说破。
发乎情,止乎礼。
宝玉敬重晴雯的为人,所以他为晴雯写了一篇令人动容的《芙蓉女儿诔》的祭文。
这是整个《红楼梦》中宝玉写得最为精采的一篇。就连黛玉也称赞不绝,称“好新奇的祭文!可与《曹娥碑》并传的了。”
因为宝玉写得最动情,最走心。
晴雯肯定也有过思想上的痛苦挣扎,但她,选择了最终为爱放手。
杨澜曾说:“有时候命运的戏谑就在于,你一直在犹豫不决,等到终于下定决心,已经到了谢幕的时间。”
晴雯,等要说出那个埋藏许久的字时,已经来不及了。
人憔悴,只为谁,落花流水不相随。相思赋,流年渡,无端又被西风度误。
一些曾经,昙花一现。一些过往,不见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