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承想要一个跟同学一样的密码本,用来记作业。去超市找,没找到,但他却发现了另外一种本子,就是普通的方格本,封面上印着“学生日记”,画着植物大战僵尸的图案。就是这一类图案和“日记”俩字极大地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于是他当即决定暂且放弃密码本,转而进攻“学生日记”本。
对于这个小本子,他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兴致,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回到家就坐在桌前开始埋头写日记。他说他脑子里正好有篇很好玩的事儿要写出来,他要写写前天的游泳日发生的一切。
他的热度究竟能维持几分钟,我对此丝毫没抱幻想。有始有终也好,虎头蛇尾也罢,我都不会在意,只是饶有兴趣地看着他,就这样展开了他的“创作”,开始了他一生中第一篇日记,是手写的、真正意义上的日记哦。
不由得让我想起我开始写日记的那段年少时光,那时候当然没有电脑,电话也未普及,更别提手机和网络,短信和博客了,手写是最基本的文字传递方式。同学朋友之间的交流,都要写信,与自己心灵的对话,就用日记。我也曾经是写过日记的人哦,但写的真不多,能留下来的更少。对于承承的“开山之作”,我必定是要珍藏的。
这篇日记他居然一写就写了三天。只因为他要写的话实在是太长了!他想要面面俱到,文字能力又暂时跟不上,难免会落入流水账的窠臼。但这又有什么关系?!我爱的是他的热情,和句子里稚嫩的童真。
我不知道他是如何保持这种热情的,本来不喜欢多写字,写作业写一会儿就喊累,可写这篇日记他却倾注了惊人的耐心。睡觉前,起床时,回家后,玩上一小会儿……一看到这个小本子,他就真的按捺不住要继续写的冲动。我想,一定是因为他叙述的所谓“故事”给了他无穷的引力和动力,其实他的兴趣并不在写作本身,而在于记录他认为的、好玩的事儿。如何跟同学打闹、玩耍、做游戏,如何跟同学编笑话,这才是他的兴趣所在,写下来不过是个形式而已。——这个,我懂的。
兢兢业业地奋战了三天,终于完工了,写了四页纸,据他自己讲,写到最后真的写累了,虽然还没说完,但也让它结束了,中间还用上了“此处省略50-60字”。
看着他的小本本,稚嫩的笔迹,天真的语言,因为篇幅太长而越写越潦草,最后几近虎头蛇尾,草草结束。手写的日记果真还是比电子的博客更有岁月感。当小人渐渐长大,当纸张渐渐发黄,日子就这么悄悄地流淌过去,带走回不来的似水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