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宾在《长冬》(收录在《母与子》)里隐晦地兜售同性恋,到了《街头》,赤裸裸讲述同性恋故事,对于部分性行为进行细腻的描写,俗话说,屁股决定脑袋,是非常正确的,作为公开出柜的同性恋作家,托宾为自己的群体代言也无可厚非,并且成功对这个群体的尊严进行了挽救,至少不再让我对他们感觉邪恶,觉得这是一个值得同情的非正常群体,应当正视事物存在的现实,并且不是他们蓄意挑衅社会秩序,可能是一种身不由已的痛苦抉择。
如果单纯从技法上看,托宾的小说大多很平实,但如果结合他描写的题材和主题,把它归为后现代小说一点也不过分,只不过他是老虎扮病猫,狼披着羊皮,用大众文学语言宣扬叛逆现实主流生活的思想意识,属于比较狠毒的招数。
一直有个同性恋故事无从下手,现在感觉理出了他们情感发生发展的一点思路。不过,写出来好像也没地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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