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商铺的烦心事


2018年中秋节,我在老家县城买了个商铺,合同约定今年十一开始拿租金。结果,付租日还没到,管理方就给我打电话,让我回去新签托管协议。我好奇:“不是已经签过了吗?”对方却说:“商管公司变了。”我说:“那我不管,签过的不变。”

说起我买的这个商铺,真是扎心。当初买的时候,看它地段好,又是官方支持项目,便直接投了钱进去。

开发商当时的承诺是:前三年租金直接抵购铺款,从第三年十月一日开始给付租金,年租金不少于购房款的8%。到第十一年,该商铺解除托管,商户可自营,也可由开发商回购,回购价为原购铺价的1.1倍。

我看了开发商的各项资质,又看了整个商业项目的推介,觉得还不错,便和开发商签订了买卖合同,托管协议。

谁知,合同协议签订后不久,这个项目就出了问题。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在售商铺一铺几卖,还存在抵押问题。

这下子,我连办证都难了。到后来,该项目开发商的董事长和高管都被抓了起来,就留下个商业管理公司在那里,在官方的主持下解决遗留问题。

因为这个商业项目体量大,像我一样把钱投进去却收不回来的投资者有上百个,大家一起向官方反映,好不容易把房产登记备案了,想要办证却遥遥无期,因为开发商拿不出办证的税费。

不过,让我们这些小投资者还比较欣慰,看得到一点希望的是:自从这个商业体开业运营以来,整体租赁情况还不错,基本上都租出去了。

今年三年到期,大家都等着十一拿租金,哪知道管理方竟然提前一个个打电话通知购铺者:“请来商管办公室新签一份托管协议。”

管理方甚至说:“只剩下三分之一的人没签了。”事实上,大家都只是接到了通知,没一个人过去新签协议。

这份托管协议我们已经签过两次了,第一次是和开发商,第二次是和开发商委托的商管公司。这次又换了一家。现在负责现场管理的商管公司工作人员说:“换了一家新的商管公司,所以以前的协议作废,得新签协议。”

可这要我们新签的协议很明显与原来的协议有出入。例如在租金给付方式上,原来约定的是今年十一付,季付,先付后用。现在改成了年付,先用后付。按这个新协议,我们十一拿不到租金,想拿租金得明年十一了。

大家说:“这完全就是玩套路,不想给钱,就换家商管公司,废了前一个协议再签一个新协议。这套路,开发商都玩了两次了。”

就这样,好好的中秋节,原本大家能欢欢喜喜过个节,却还要为这商铺的事烦心。

老公见我发愁,便宽慰我说:“放心,商铺是你的,房产部门都登记备案了,现在就差办个证。只要商场经营好,钱迟早拿得回来!如果真拿不回来,就当你没有这笔钱呗!”

这心态,就是好啊,果真是视金钱如粪土!

不过,我可没他那么好的心态。整个中秋节,我都时刻关注着这件事的谈判进程,希望在国庆节前能有好消息!



这是我购铺失败的事。

现在实体经济不景气,商铺大量闲置,如果大家手上有闲钱,又想投资商铺,在低点买入确实也不错。只不过,在买铺前,一定要做好调研。

1、看好商铺位置,确认购买价格,考察投资价值。同时还要确认商铺权属,开发商资质、信誉等 ,对于有不良记录的开发商一定要慎重买入。

2、对购铺托管返租的商铺,一定要确认好托管公司,对该公司的运营能力要进行考察,确认其有给付租金的能力。

3、委托管理、返租回报必须明确在协议里,并有违约条款,对开发商或托管公司有制约,千万别听信其口头承诺和广告宣传。

4、个人商铺贷款比例低、年限短,而商铺贷款额也不能超过合同价款的60%,贷款期限也只有10年,另外,银行对商铺贷款者资质的审核也比住房贷款更严,所以,如果不是全款购铺,在购铺前一定要算好贷款后自己要承担的还款额,还要考虑到贷款不能通过时,自己的筹款和还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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