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间野事

写在前面的话:

乡村野史,大约就这样被我采摘了吉光片羽,里面的主人公或许是你见过的,里面的风景或许你也加过的,在冬日雨夜写作倒是一件很有趣味的事情,看着别人的故事在自己手下慢慢形成文字,慢慢成形,于是开始心中的不快和悔意开始释放和掏空,时隔半年,我才动笔认真写作,始终难以找寻感觉,摸索半天才找到那些故事和发端和结尾,正如一个日本电影中的小说家一样,他整天带着咖啡馆里面听别人谈话,然后写出故事,记得他写了很多个故事,比如倾盆雨之女,假日工作之女,个人破产之女,梦幻之女等,讲的都是青年直接的现实恋情故事,很佩服那个小说家的编写能力,最后他写的是自己的恋情,很真实却很让人敢于直面现实,现在已是某个冬季的零点三十五了,时间过得真快,很少有这样的耐力能在三个小时完成作品,像我耐力很少的人,很少完成长篇小说,不知道有多少长篇小说被我写的七零八落,结果我把里面的人物写着写着自己就忘记,所以我只能做个短跑健将了,而且我不善于那些青春小说,校园小说,我只是凭着自己的直觉往前走,如果走不下去,我就会让我的作品毁掉,从毕业到现在至少完成了四本小说,但是都是中途让它们停止了,我知道当我高兴了,我是写不成小说,只有自己有感觉了,才能写一些自娱自乐吧,纯属发泄,看客千万别对号入座。

一个容易落泪的人

她总是直来直去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

不懂得伪装,不懂得去可以溜须拍马,那一刻的不安真的让她为难。在人群中,她觉得手足无措,如果缺少同伴就得自己此刻分外孤独,非得要找个什么小活动来排遣自己的不安,比如乱画,比如拨弄手机,只要看起来忙碌就好,正如少年时期,在大学里面的阶梯教室一样,在上课的前几分钟,大家的喧嚣,彼此的倾诉和欢笑,都让自己显得更加孤独,可是为了排遣这种莫名的孤寂和无聊,她逼迫自己去弄点什么事情,比如找别人交谈,在人群中,她的声音很快被掩盖,旁人是更加热情地询问,在这种尴尬中,她觉得找人交谈反而是让自己更加尴尬,于是她是疏离而落寞的,她的感觉和感情很丰沛,是一个容易落泪的人,也是一个容易让找到伤口的人。

城市

从小乡下,开始迈向那些人们口头熟悉的城市,北京、上海等,命中有驿星,所以她慢慢开始由于各种机缘开始了到不同城市的旅程。正如一句话所说,地球的资源是有限的,为了这有些的资源,人们开始厮杀争夺。由于找工作和生活的经历,她开始目睹现实的沉混,开始明白那些古谚的告诫:人会吃人的,而且吃人不吐骨头。城市之大,在于包容各种事物,一切在白日的繁忙下,显得是那么有秩序,虽然是一座石头森林,但是更加让人感觉亲近,在那些逼仄的小地方,大家为了点优化资源,拼关系,炫关系让人压抑,让人顿挫,让人觉得自己反而是毫无价值的,还抵不上某个人的一句“金口玉言”,人活得很压抑,很挫败。但是在大城市,虽然毫无交谈,但是大家彼此相安无事,懂得基本的礼貌和谦让,懂得交通秩序和规则。小城市暴发户粗暴地扬车而去,在人行道上逼迫人让道,这种霸道和藐视生命让人无可奈何。

背叛

其实这是个古老的话题,背叛,小时候,在幼儿园的时候就发生过这个有的话题,小时候同伴之间的友谊,总是分分又合合,只有那些变数,长大后,千般誓言和谎言,骗了多少美丽的青春年少时光,为什么背叛总是在上演,上演那些过往的时光,上演那些悲欢离合,太阳里下无新鲜的故事,几乎每一段夭折的恋情都是背叛在谋划,时间、距离等一旦有变数,于是时光总会光怪陆离重新洗牌,于是故事继续上演。

雨水

冬末,雨水开始充沛,如同人的眼泪,开始酝酿来年的雨季,在冬末,闻到春季雨水的味道,灰蒙蒙,湿漉漉,还有那丝缠绕的烟雾,使人眼神迷离,思绪飘远。候鸟等雨季的来临,干涸的大地等雨季来临,等待充沛的河水漫湿堤岸,如同泪水涌上漫湿眼睑,季节分明,迷茫过后是明亮的夏季,如同人的青春期一样,等待这片迷雾散去,是晴朗的蓝天和白云,只有夏季的明朗,才可以看见天空的湛蓝色和云的洁白,朵朵棉花云在空中移过。

姑娘和酒

走过很多地方,看过很多地方的云,喝过很多地方的酒,看过很多地方的姑娘,但唯独那次的酒和姑娘,叫我实在难忘。姑娘不喝酒,眼神淡漠,楚楚间有一丝胆怯和善良,那次的酒却是最好的酒,几杯下肚却不醉,簸箕里盛装得青色李子还可见一抹嫣红,五月的布谷在秧田上飞过:岚皋法魄,岚皋法魄.......     屋檐下的青苔已深,绿成深黑,稍有不慎踩在上面就溜溜下滑,绿色的苍苔印上小麦黄的臂弯,膝盖上黑湿润一片,姑娘就这样活蹦乱跳打酒过来,撒了一地,俯首井沿边,看过布谷和漆黑的眼睛。酒是最好的酒,稻香麦芽抽发的,叫人陶醉。就着这干脆的酸黄瓜条,喝了大半上午,晒了大半上午的太阳,看了大半上午的姑娘,叫我怎不思量。

小资

你说你最爱那些荷花,你说你最爱在夏夜的树下给我们唱西厢,你说你最讨厌那个张生小白脸,他踩在女人的肩膀往上爬,还有那该死的红娘,硬是把主子送给中山狼,可是我看见你还是没完没了给我们唱一曲,你说小时,八抬大轿送你去看戏,听着听着你就会了,可是你最后你只能唱“我家的叔叔数不清”之类,你藏了许多上海牌的旧货,那生了锈的雪花膏盒,那生了锈的饼干盒,还有那累白色蕾丝印花茶垫和桌布,还有那些裁剪的圆领小衬衣,都在显示着你的小资情结。如今你已经是七旬老奶奶,可是你还是收藏着那个疯子老头的字条,上面满是俄文和英文,还有那些铁路的标志。那个老头听说是三十四十年代大学生,后来因为情事,被人刺激疯掉了,于是满世界找人,后来满世界找纸笔写字,写的都是英文和俄文还有那些铁路标志,每家每户都会给他笔和纸写字还会给他饭吃,可是你呢,从来都是恭敬迎进了,请他喝茶,做小香团,收藏他每一张乱画的纸张,你说这是敬畏知识。你喜欢洗香皂,喜欢下午再添点小点心,你找居家士谈佛,听经,你干活的时候,清清爽爽,说话时,轻声细语,你的室内干净一尘不染,你的屋檐下缠绕着许多葡萄枝条,盛夏的时候,一串串青色的葡萄让人垂涎欲滴,你在微风中梳头洗脸,动作依然那么轻柔,那么娴熟,看着你梳头,感觉时光是如此干净,若不是池中沉闷的一声蛙叫声,柔软的心早已被时间揉碎飘起。你会裁剪做衣服,会采草药,会配单方,你会做豆腐,你会做梅干菜和狮子头。记忆中,总感觉你还在擦洗那些白底丹青蓝花纹的瓶瓶罐罐,别的女人苍老时候,橘纹皮肤布满了褐色斑点,而你呢,只是瘦削有皱纹,都说你是养出来的极致闺女,都是自己这一生好好滋润好自己过来的。

善谈

他是一个媒人,善谈,田间边,小路上,镇上的饮食店,侃侃而谈,夜间田间劳作回来也会在树下相聚,唠叨一番,日久天长,他唠叨的本领越来越强,却不嫌麻烦,每一次都要尽兴而归,才感觉生命是完整的,可怜一个人终生只有一次婚姻,却是半途而废,现在大半辈子却为别人的姻缘操碎了心,而且每次都利用聊天的时间,好好训练自己的口才,每次都要尽兴而归,日久天长,他口舌下的婚姻倒也成了很多对,但是有些男女一旦结合,为了省去媒人钱,故意一起欺骗他没有相中,结果却暗地暗度陈仓。

孤独的解药

他少年十几岁便容貌清秀,赢得女孩欢心,中学终于牵手一个,两人互见父母,长大后,沿海闯荡,彼此遗忘,随着嘴角的胡须越来越青黑,他开始了一段又一段说不清的恋情,几经努力,业绩的上涨,身份的转变,以从一个打工仔变成了一个开得起小车,买得起房的,有着存款,有着公司的青年大叔,此时非彼此,开始注重女人质量和感觉,不再是那个寻欢作乐的少年,无奈再次碰到孽缘,有一段尘缘牵扯,帮衬着她,纵着她,只是想起自己对以前无数的她的亏欠,阅历无数,见过无数场面的他,在夜幕降临的时候,总会感觉到孤独,特别是多年以来的漂泊,使得他身边必须有这么一个人陪在身边取暖,于是她慢慢成了他身边的唯一,但是一直在迟疑,不敢给予婚姻,因为自己的纵容其实在看在她给予的温暖上,如果她成了妻子后,这种孤独的解药只会永远存在,不要担心某天会失去,但是自己能长期永远忍受那种刁蛮和暴躁吗?肯定不会,自己漂泊久了,期待的是温馨的,宁静的港湾,哪能进入一个满是暴风雨的港湾。对于婚姻问题,他权衡了很久,但是很精明会打算,哪会跟着感觉走呢,只是那种十八岁少年的初恋那可是现在再也找不回来的东西了,于是,他就一直靠着这点温度取暖,靠着这点解药解除孤独。

报恩

高中,她和他同学,遇见,他们相恋,他后来生病,黄疸肝炎。她的父亲是个赤脚医生,她带他回家,几经照顾,终于他能考进他想去的师范学校,她出去广州打工,因为家庭的缘故,家里孩子都是女孩,大姐要读医学,小妹要读高中,自己没考上大学就出去打工理所当然,而且这在当地已经成了习俗,进了学校,他依然和她通信来往,相互鼓励,大学的时光,很多姑娘看重数学系的风度翩翩的他,但是他总是乐呵呵地去取信,因为大学离家近,很多同学其中包括很多女生在农忙双抢的时候,都坐车几个小时,来他家帮忙,十几个年轻人纯当做好玩,就下雨点般,把家里的农活多给抢做了,然后一路人场面壮观,惹得乡村热闹起来,大家争相去看大学生做农活,大三的时候,他们去实习了,没人来,那个姑娘却来了,一个人在田里面,割稻子,打稻子,干得让他的母亲汗颜,大四的时候,他考进了镇里的学校,当了一个老师,带回了他,但是他家的人始终觉得她现在不配她,帮他相亲了几回,看了很多姑娘,温良的他在家里拍着桌子冲父亲叫道:我们不能没有良心,做人要知道报恩。

于是九月份后,让父母做了爷爷奶奶,那姑娘自从那次拼死拼活干活争取自己的爱情后,他家的人就再也没让她做过粗活,他家的规矩,女儿媳妇要好好养着,不比儿子粗糙。旁人总是那姑娘好福气,前世修来的好运气,碰到这样一个有情有义的人,而且家庭温馨,算是享清福了,但是爱情也要努力的,不是什么运气就可以维持的。他的报恩,其实大半可以理解为爱情,如果没有爱情的成分,他要报恩,很简单,一次厚礼就足够了,但是他觉得还不够,他的健康,他的青春岁月都是她陪伴过来的,最初看上的人,岂能半途而废。因为白娘娘和许仙的一段孽缘,最初的初衷也不是以报恩为话题吧,只是这样的爱情很少了,不再有了,现在的人只会说:谢谢你栽培了我,让我学会了爱!

嗦螺

吃嗦螺的人的样子像热恋的人在亲吻。

她很喜欢吃嗦螺,特别是酸辣嗦螺,每次她都会认真地吮吸出那点肉点,几乎每个小店在春夏季的时候,最喜欢上酸辣嗦螺,她下了班后,总是一个人在路边的小店铺,点上一盘嗦螺和一杯青啤,还有小半碗刚出锅的米饭。认真地就着那点酸辣汤,认真地吃完一碗饭就回到家里漱口,因为姜末、紫苏和大蒜的味道不宜在口中久留,每次去小店铺吃饭必点这道菜,后来店家就习惯给她留下这道菜,别人问她腻不腻,她老是摇头,旁人偷笑:这女子肯定是个亲吻高手,嘻嘻。她依然如故吮吸她的嗦螺,等到秋季来的时候,大家都在说螃蟹的美味,店家都在推介她尝试这道菜,她始终不去点下蟹黄,不是嗦螺的旺季,她是不会在小店铺吃饭的,后来,她搬走了,听说学了几门语言去了一个国家了,店家说这个女人心气高傲,但彬彬有礼,比较少见,而且个性很贲烈,从来都是独来独往,在机关单位上班,但是重来没露过面,很少见她和男的走在一起,大约是个怪人吧。后来才知道,这个人的初恋去当了兵了,进了京,做了官,娶了妻,忘了她,始终找不到缘由,后来才知道那一次最后的相会,他本来要狠狠亲吻她的,结果被她的纯洁拒绝了,于是他以为她变心了,恼羞成愧,只能努力吮吸嗦螺,她还好奇问他:嗦螺有这么好吃吗?后来他果然变心比季节变化还快,只是她还是想知道当时的嗦螺是什么滋味,是酸的还是甜的,她吃了很多次就爱上这道菜,每次吃的时候,都是一次精神的磨练,感情这东西说变就变化,比天气还快呢,那女人后来就不再出现了,听说高升了,又听说出国了,人们常说不动声色的往往是高手,至今那个高傲的女人在这片地方仍然是个谜,以他们的见闻,他们何曾理解到里面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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