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赞美那些趁人之危发财的人。
先举两个例子看看这两个例子有什么区别?第一个例子。一天我下班回家,经过一个黑暗的拐角,忽然冲出一个人,手里拿着刀问要钱还是要命,我当然会说要命,他说行啊,给我1万元,我对他说1万元,我身上没有,我家就在附近,你跟我去取吧。强盗答应了,结果到了人多的地方我就跑了。这时强盗追上来说你违约了。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怎么判?
第二个例子。我在沙漠里快要渴死了,这时有人跟我说我这有一瓶水。1万元卖给你,你要不要?我说要,但是1万元我身上没有。等我回家再给你1万元吧。那个人也答应了,我喝的这瓶水保住了性命,结果回到家我没有给这个人1万元,因为1万元一瓶水太贵了,这不是趁人之危吗?我拒绝付款,于是那个人控告我,你违约了,如果你是法官你怎么判?
一个是拦路抢劫,一个是趁人之危发财,二者有什么区别?区别就在于在第一个案子里一个人面临要钱还是要命的选择,这是强盗制造出来的。而在第二个例子里,口渴的人面临要钱还是要命的选择,不是提供水的人制造出来的。提供水的人只不过给别人多提供了一种选择而已。
大家都批评发国难财的人。但我们想想,国难是那个发国难财的人造成的吗?如果不是,那么借机发财的人,其实就是给别人多提供了一个选择罢了。发国难财的人可能确实利用了别人,但是这种利用,对另一方来说也是有好处的。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