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立
2014.09.27
我被老内森在病床上的这个灵感所吸引。
“成立一家公司,出版有关被遗忘者的书,抢救即将湮没的故事、事实和文件,把它们形成连续的记叙文,一个生命的记叙文。”
其实我觉得这本书就有点这个性质。一个前保险公司推销员的最后日子,他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当发现自己得了癌症后:
“我在寻找一个清净的地方死去。有人建议去布鲁克林。”
刚开始读,我的重点完全放在了第一句话,有时心情也会被他悲观的语调所影响。什么“老年人只想找个清净的地方等死”,孤独加上剩下不多的岁月容易让一个人产生死亡的幻觉,幸亏这个老顽童把脑袋转向了光明的一面,“不论医生对我的病情作何预测,要紧的是不要把任何事情视为命中注定。只要我活着,我就得思虑出一条重新开始生活的路子,即时我活不了多久了,我也得做些事情,而不能关坐在等死。”
找点乐子确实是个好办法,与其感叹人生总有一死,还不如及时行乐了。这容易从一个极端进入到另外一个极端,当然你会说在历史上留名的都是一些很极端的人,我说,去他妈的留名吧,我为自己而活!所以当我不由自主的滑入作者设下的圈套,开始思考死亡的事情,思考当我老去的时候日子屈指可数了,那将是多么悲哀的一件事啊!我就是及时让自己打住!但我继续跟着这个老家伙玩味布鲁克林的这些荒唐事,就当听听趣闻,听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聊聊他的一生,有趣的是,最后他以为自己已经走在死亡的路上时,结果却是虚惊一场。我毫不怀疑他是故意这样的,给我们一些希望吧!瞧,我现在已经把作者和“我”混淆了,不过这没关系,谁叫他真正生活的环境也有一位B.P.M(beautiful perfect mother)呢?我们身边都有这样的一个人吧,可是我们无缘结识,于是只能单相思,甚至作为意淫的对象,可是当老纳森发现她不爱读书,也没什么出众的见解时,我真是失望的要命。造物主就会作弄人,给了你一副好皮囊,就舍不得再给你聪明的大脑了。内森说的对,她不适合汤姆,汤姆也会厌倦的,汤姆需要的是能够挑战他的人,能够激起他斗志的,哈妮是个不错的选择,但他们一定要有恋爱,共同生活一段时间才会发现到底适不适合,不能仅凭那短暂的三天以及最后一晚的缠绵。先结婚,后恋爱也不错。汤姆终于可以让自己的心安定下来,他读大学,博士论文中途而废,跑回来开出租车,转行又在一家书店做起了图书修缮的活计,可以维持他的生活却满足不了他。他的知识渊博的可怕,虽然他称之为
“你在挺身而出为民主力争世界安全的时候,我可坐在图书馆的小单间里,把那些无用的信息塞满我的脑袋。”
看看这些无用的知识:
“乔伊斯写了三部小说,巴尔扎克写了九十部;卡夫卡用了一个夜晚写出来第一篇小说的。司汤达在四十九天内写出《巴马修道院》。麦尔维尔写《白鲸》用了十六个日。福楼拜写《包法利夫人》花了五年的时日。穆齐尔用了十八年写《没有个性的人》,至死也没写完。我们现在还关心这些事吗?”
这是在谈到老内森写的那本《人类愚行大全》,汤姆认为内森是个作家时,内森说自己已经六十岁了时引起的话题。下面还有很多,我怀疑把它们都抄下来也无甚作用,我不是研究文学的,甚至有许多名字我都没听说过,可是我知道汤姆确实在这些东西上下过功夫。他要按自己当初的想法拿到博士学位到某个中学去当个老师,肯定是个非常棒的老师。现在却成了《布鲁克林的荒唐事》的主角之一,谁能想到呢?
两个失意的男人偶然相遇了,虽然内森是汤姆的舅舅,现在却成了同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他们选择了布鲁克林止痛疗伤,重新开始。这时一个叫做露西的小女子闯进了他们的生活,由此引发了无数的故事。
吸引我的是作者对小人物的赞歌,就像余华《活着》里描写的富贵似的,是一支普通人光荣而又神秘生活的赞歌,温暖感人而又令人难忘,所以我如此钟情于那个“传记无限公司”,也就有了原因。我们都说小人物,但我们也有自己的故事,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也有写在纸上的必要,虽然这样的书只发行几册、十几册,但对于爱我们的人却是绝对有必要的。我在想谁可以帮助我写这样的传记呢?
“哪一个年轻女子不想读一读她父亲最信实的传记——尽管她父亲只是一个工厂工人或乡村银行的助理经理?哪一个母亲不想读读她儿子的生平事迹——他三十四岁执勤时遭枪击以身殉职?每一桩都应该是爱的问题。一个妻子或丈夫,一个儿子或女儿,一个家长,一个兄弟或姐妹——仅因为最强烈的情感。”
“永远不要低估书本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