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引述-第三十七章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樸。无名之樸,夫亦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

《道德经》第三十七章,本章是为譬水以德的执政理念做了一个简明的构想。如果秉持以道为核心的理念统领社会,以无为的态度作为统治者的核心理念时,则“天下将自正”。同时,本章有强调了前几部分提过的理念,比如“无为”、“樸”、“不欲”、“静”。在前几部分,讨论道、上善、道纪、孔德、人之道时提出的抽象概念,在经过长时间的论述,此时要应用在稍微具体的执政理念时,这些概念也在具体的指称上发生了迁移。当然,在核心理念的发抒中,依然是指向并根从于道的。因此,本章的关键点在于如何理解本章提出的四个词语。
首先,关于“无为”并不是没有作为,而是在特定条件下有所作为。正如在解释第二十二章中“夫唯不争,而天下莫能与之争”中的“不争”一词一样。无为更加准确的是不要做没有意义的、违背自然规律的、不符合道的事情,而要做符合道的且有意义的事情。无为是告诉我们,不要做容易的事情,而是要做正确的事情。正是因为摒弃了那些规则内的事情,所以所有正确事情都被做到了。和争于不争的辨析是同样形式,要争要有为的事情是一个范畴,不争不为的事情则是另一个范畴。
其次,关于“樸”,在第二十八章中第一次提到时,从官长的选用标准的角度解释为思想-行为的高度统一。在本章,应当理解为“侯王”对于执政之道的真挚,引申为对于百姓的以心比心,思考体会他们的需求。从而使政策能贯彻的执行,官长能忠于自身的责任。
再次,关于“不欲”。本从根本上是对“侯王”的要求,而“不欲”则是在说人君不当有过分的欲望。人类因为对物质的需求,而产生出各种各样满足需求的事物,又因为物质的丰富从而延伸出更多样更膨胀的需求。但是因为社会地位的不同,让需求的体现和造成的影响有巨大的区别。“侯王”处在统治者的位置,他的需求会被更容易的满足。或许需求会分为有益和有害,但是为了满足一个人自利的需求,而动用巨大的社会资源,这本身就已经超越了是非普通的判断,而是涉及到权力的根本目的。就如同为与不为、争与不争,如果侯王所欲是出于“上善”的目的,那就是可欲的;如果仅仅是出于个人的需求和目的,那就是不可欲的。
而“静”更准确地是使社会整体保持一种状态,在第二十六章中,以“静重”为执政的要点,“轻躁”是失国的行径。因确保社会整体处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在任何时候时候都是首要的目的。这是前面三者“无为”、“樸”、“不欲”所想要达到的环境。而只有这样稳定的环境中,才能让天下自然发展,因利导势地归复于“安平泰”的状态。

普遍的解读常说,本书的终极政治目的是设想并确保了一个静态社会,如同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所构想的那样。可是从历史的发展来看,静态社会是社会发展和壮大的根本,没有静态的稳定,何尝谈论动态的变化。面对外界的变化,我们无从判断自身怎样跟随着变化,才是对自己是有利的。但是如果自身足够地稳定,那么外界的变化也只是变化而已。无论是新兴的思维还是技术,在传统面前依然显得像是无根之木。以至于那些看似新潮的科技,刚开始好像势不可挡,却后继乏力,最终还是要回归传统,并从传统的资料和模式中吸取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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