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暗恋算不算初恋?如果不算,那就从初中那段开始说起吧。
男生的脸具体长啥样我已想不起,但依稀能记得清的是他有一头竖起来的黑发,硬邦邦的像个刺猬。嗯,刺猬头。
从小就爱乱描乱画的我在初二那年被自家老妈子送进了绘画培训班。一到放学我就只能苦逼地看着别的同学飞奔回家,而自己则孤零零地背着画板去画室。
某天,我突然发现有个身影趴在窗外,看过去,一双黑咕噜的眼睛正逆光地盯着我,吓得我画笔卡啦地一声惊落在地。
隔天那双眼睛又出现了,诡异的是旁边还多了一双。妈妈咪呀,这是大白天卡到阴的节奏么?这次我没敢回头,怕晚上做噩梦。
呜呜,我还想多活好些年呐。
“同学,你趴这挡光线了。”是高年级学长的声音。
一会儿,学长一脸凶神恶煞地抱了个可爱的小熊从外面走进来,对我说:“送你的。”
“送我?”我干咳两声道:“学长你就别拿我开玩笑了。玉梅学姐知道了会砍死我的。”
“谁跟你开玩笑了。这玩意是刚才趴那的那个男生说要是送给你的。”
呃,长这么大第一次收到的不是花而是一只熊,让我更欲哭无泪的是还是只只要碰到就会唱歌的熊。
我骑着自行车一路颠簸回家,那熊就那样唱了一路。我呢,就像个二傻子般被人盯着笑了一路。在回家之前我想了百种借口来跟老妈解释这熊的来历,最后用了以下这种。
一进院子我就朝老妈喊:“妈,我在路上捡了只会唱歌的熊。”
老妈拿着锅铲站在炉灶旁,满脸嫌弃的表情冲我吼道:“吵死了!赶紧把它关掉。”
我的乖乖,还有关掉这种操作。可我摸了老半天也没找着开关在哪。这时,老爸从后院踱步过来,看到我手中的熊说:“囡囡,熊屁股后面有个小拉链,开关应该在那里面。”
唉,我这二百五,真不该把熊带回家。
2.
每周一最后一节课就是班会时间。班主任让我们把课桌摆成一个圆形,说是有助于新生快速交流的新型方式。
我看到了那个男生,在我对面的三个男生当中。我一时脸盲居然认不出是哪个,该死的是那仨人都是同款校服同款刺猬头发型。见我目光往那边去,三个男生也都一脸嬉笑地看过来。我回瞪一眼,不过转头一想,想着要知道具体是谁送的熊就可以把熊还回去了。于是又换上皮笑肉不笑的笑脸,估计对面的人都以为我精神分裂。
又是我最后一个留在画室里,我扭着脖子抻手轻捶几下。窗外空荡荡没有人,窗台上放着一封信。哦,准确来说是封情书。
情书上的文字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还透露出一股几个男生围在一起,绞尽脑汁把自己会的词都填补上的好笑情形。
啊,我终于知道那个男生的名字,然后模糊地和脑海中的那张稍稍熟悉的脸对上号,原来是他。
调座位的时候他故意换到我的前面,我有些生气地说:“你明明比我高干嘛不坐后面?”
他说:“这样我一回头就能看见你了。”
怎么办?这种直接的告白正中我的少女心,我甚至怀疑他要是此刻对我说让我做他的女朋友,我都会立马答应。
年轻时的爱恋,就是小懵懂的荷尔蒙分泌,没有过多的多巴胺来维持,想着有一瞬间的感觉就足够。
周末他约我出去逛街,我答应了。原本以为是两个人的约会,到达时才发现是五个人的狂欢。三个男生和两位女生,狼多肉少,注定有一条是单身狗。果然,剩下的那个刺猬头有些可怜巴巴地跟在我们的身后。
下手扶梯后是一个很大很长的美食广场,满场子的白炽灯光像昼夜里出现的星,把香气扑鼻的食物味道一股脑地呛进我的肺部。
原本想着用小女生的矜持来维系他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可唯美食不可辜负啊,那强大的诱惑力让我瞬间忘记身边跟着好几个人。
从最靠前的摊位一路奋战到底,撑到最后偷偷找了个角落打饱嗝。而逛到最后其他人也都识趣地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悄然退场。
书店的某个角落里,我蹲坐在地板上,手里拿着三毛的《撒哈拉沙漠》看得正入迷。忽然觉得身旁目光灼灼,那种余光的悸动与欣喜在心脏上来回雀跃,每跳一下都能震动我对恋爱的期许。
坐公交车回家的时候我翻开包里新买的笔记本,里面放着一张当下最流行的抬头贴照片。我笑靥如花地看着镜头,他侧脸俊帅无比地看着我,在没有洗剪吹地狂野清楚中我们恋爱了。
3.
我摒弃从小到大都喜欢的短发,开始束起长发。朋友都打趣说这是女生恋爱初期智商下降的明显表现,我满脸怀疑却不由自主地相信了。
秋天在金色的夕阳中烧出一片橘红,把天空和云都晕染成一幅巨型的天然油彩画。田埂上的枯枝杂草四处散落成可用的柴火,为我们搭建的窑炉贡献了最猛烈的火力。
我甩着两根长长的辫子在番薯地上到处翻挖,运气好极了。蹦蹦跳跳,回来时足足抱着大半箩筐。他说,我高兴的时候活泼得像个小疯子。
自习课,他回头很是耐心地为我讲解乘法与因式分,愣是浪费半堂课我都没学会。他用铅笔轻敲我额头,嘴里说着我笨笨的却还是一步一步慢慢地教着我这个笨学生。
英语老师最喜欢突袭,一进门就抽查单词。我第一个被拎到黑板前,他第二个,默写完以后底下一片唏嘘声,这“妇唱夫随”的架势让许多单身狗受到了不亚于一万伏特的伤害,同时也让老师很无奈。
校园内流传着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只要在不影响学习成绩的情况下,早恋这样的小事老师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外出写生,他是主要劳动力,帮我背画板拿颜料,我则拎着小桶跟在他的身后。
湖面波光把倒映在水中的山,树,草,还有伫立在湖边的他一同褶皱成一个静止的画面融进我的画布中。
他说,认真画画的我很好看。小嘴一抿,眼神犀利得就像拳击擂台上想要赢得比赛的选手。每次调好颜色,落笔仿佛快速出拳,总能恰到好处地把色彩挥洒在该挥洒的地方。
4.
在多巴胺成瘾之前,考验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而中途放弃的恋人也不尽其数。
有时候观念上的差异就像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最近和最远的距离从五千万五百万公里到不止四亿公里的差距,注定了理性与感性之间有像月球表面那般坑洼的摩擦。
而作为视觉动物的我在他的青梅竹马出现的那起就进入高度警戒和防御状态。
斗鸡知道不?我就成了那样的一种状态。
那姑娘长情得很,连我都佩服了。不惜从遥远的地方转校过来,目的明确,不想再做他名义上的妹妹,只想做他现实中的恋人。
姑娘也是个狠角,转来第一天就站在对面楼顶,站在毛毛细雨中,一直站到他打伞上去接她下来。
双人行变成三人行,多出来的那个像个没衔接口的钥匙扣,一旦串上就怎么也取不下来,哐哐铛铛地把平静的生活拉进无止境的争吵里。
裂痕在镜子摔下时就隐藏在镜面背后,再次摔下,痕就成了缝,碎一地。
锲而不舍的青梅竹马,相恋不舍的女友。人心的天平很容易倾斜,处理不好难免回成渣。而他,不是变渣,是自动归类成渣。他不像扫地机器人,对于无从识别的物件会选择不管或绕道而行。无法拒绝的关心如同流行病毒一般很容易就会感染上,副作用就是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少了,他和她在一起的时间长了。
我把及腰的长发剪至锁骨,不再被冲昏头的荷尔蒙所蒙蔽,回归的理智也我让看清了三人的关系。爱情从来没有什么先来后到,既然他不知如何取舍,那么由我来做这个决定吧。
中考成绩公布后,我和他相约在第一次约会的书城里,正所谓在哪里开始便在哪里结束。曾经许诺如果考上同一所高中就继续恋爱下去,分开即分手。
果然,上天没让我和他的缘分有个后缀,从甜蜜到苦涩,在味蕾上就划分出我和他日后会走向不同的方向,而那清晰可见的回忆会被时间收纳进柜子里。
回家的路上,一辆白色轿车在我的前方,距离我双腿一公分处紧急刹车停下。倏尔间,我的脑海中闪现出一束强烈而耀眼的光,把惊魂未定的我身体里的某些东西给带走了。
醒来时我并不清楚被带走了什么,当我拿起画笔后才明白,我失去了我引以为傲的绘画能力。没有缘由,没有丝毫的征兆,就那样莫名其妙地不会画画了。
至终我再也没能成为画家。那被带走的绘画能力在我成年以后,再次付出真心的时候也没有再回来。它像是被我永久性地锁在身体里的某个角落,而钥匙早已在时间的溯河里腐蚀殆尽。
初恋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