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上的主持人画着精致的妆容热情洋溢地说了一堆致辞,随着掌声,终于请出了公司的重要领军人物,接过身旁人递过来的话筒,第一位的是笑容满面的是邹总,接着,是第二位,新入股的青年才俊。
黎欢由于在人群后面看不清只听见了阵阵欢呼声,喜上眉梢的渭七连忙回头地跟她描述,“喜宝,是个大帅哥呢,看来公司传言这次是真的。”
“什么传言?”
“说是有。。”
“下面有请副总沈家辉先生来做新的总结报告。”
后面的声音被主持打断,黎欢听到这一句时,脑海里突然浮现起前几日假装跑步上门去她家的沈家辉,同名同姓,会是他吗?阮阮说起过他有一家不小的公司啊,怎么还会出现在这呢?
“我是沈家辉,首先感谢大家对智利文化的一路支持,相信在座的同事都知道,在06年邹总的带领下我们的目标是打造国内知名的一流青春杂志社,现在我要告诉大家我们不仅仅是挖掘新人,营造知名度,更是要把我们自己签约的作家有自己的出书机会,成为自己的独立品牌。”
台上的沈家辉一点没有怯场的感觉,反而就像天生就该站在人群聚集的焦点,思维清晰,表达流利,脸上写满了笃定与果敢,白色的衬衣深蓝牛仔裤并没有给他带来类似推销员般的形象束缚,年轻的脸庞竟有一种说不清的成熟感,迷得台下前排的女生眼含桃花,还未喝酒便已醉倒一片。
笑语举杯中,明灯照出一地的金碧辉煌。渭七还在激动的描述着那人帅气的外表,他在台上,众人瞩目,她在台下,连他一眼都未曾见到,可她知道那个在台上就是他,可是现在,除了跟着众人一起鼓掌,还能做什么呢。
为什么每个想靠近她的人都是被上天青睐拥有如此多的人呢,我有什么呢,敏感的神经,小心翼翼的活着,我能拿出什么能把你留下呢。
喝下酒的一瞬,她脑海里浮现了她的迦南,哦,不对,那已经不是她的,那是别人的了,他再也不会来了,再也不会拉起她的手听她的喋喋不休,再也不会有世界上另外一个他了。
就当他没来过,就当他从未开头,就当他随风走了吧。
黎欢后来的意识慢慢模糊了起来,鸡尾酒的酸甜味道,还有众多女生身上的混合香水,她低头看向脚上的这双匡威的经典款小白鞋,美颜的脸庞上随即流露出一丝苦笑,原来,还是这样格格不入,趁着还有最后的一丝冷静,她跌跌撞撞逃离出了里面灯红酒绿的世界,头重脚轻,恍惚间,她听到后面有人温柔地唤她名字,黎欢?黎欢?
一出酒店,冷风瞬间袭来吹散了不少她的酒气,吹得她胳膊生凉,她扶着花圃不管不顾地直接坐下,再看向后面,一个白衣少年紧跟着走到她跟前,抿着嘴巴,朝她伸出右手,掌心朝上,她不说话,只静静地观察他的掌纹,没有过多的杂纹,只有简单的川型字样的清晰纹络,看样子,他应该是那种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的人。
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的仿佛在他们之间有所停滞,黎欢额前的发丝被风吹拂了起来,她慢慢地深吸一口气,回握住他的手掌顺势起身,嘴角微微扬起不失礼貌地跟他说,“谢谢沈总,我身体不舒服想早点回去,里面还需要你,不用管我,我叫车了。”
“你不用这样,我没有让任何人误会,他们都没出来。”面对她随即又撒开的手,刚刚感受的温度瞬间滑过,他觉得明明离她近在尺之,明明能感觉到她的气息,还有风中她发丝舞动的清香味,可是眼前的正立在他面前的又不像是她,而是她的一缕影子,近乎冷漠的影子。
“洛洛跟你什么关系?”
沈家辉听后倒是少有的沉默了一下,那沉默转瞬即逝比流星还快,只是一瞬,便再也瞧不见了。知道她肯定察觉到了,于是不再隐瞒,“她是我妹妹,第一次见你,其实也不是在阮阮的生日会上,而是你跟洛洛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姑姑怕洛洛小受骗,于是便要我偷偷跟在她后面,我见你第一 面便在秀山机场,我当时只觉得你很爱笑,看起来是个很阳光的女生,最开始我是担心洛洛,可是那天我竟然跟到天黑看你走进了旅馆我才回家,我,”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黎欢,我知道你担心的是什么,可是你不前进一步,怎会知道我跟你不合适呢?”
“前进?沈总,你今天撇下了一大众为你举杯庆祝的同事,只是为了我吗?这样的好意我承担不起。”
对于黎欢,这不是第一次感觉到她散发出的冰冷,语气冷淡又有距离感,有时,连沈家辉都觉得自己喜欢的到底是黎欢的什么呢?仅仅是她的笑容跟美貌吗,比她漂亮的他也见过不少,聪明吗?这个词显然跟她称不上,当时跟张迦南分手时似乎把她本就瘦弱的身体更是瘦出一个圈。
眼前的人就像常年长在雪川上的冰凌,默默看着她这么些年,等她长大,等她跟张迦南分手,他费时间,费心力得去感知她的痛苦与快乐,反馈回来的始终是冰冷的一个称谓跟距离,他是商人,在这其中他不是不计较得失,只是他还不想算清,因为,心里的喜欢是无法算清的。
他的身体顿了顿,不再看她,轻声说了一句,“如果你不喜欢,我今后不会这样了。”
望着沈家辉落寞的背影,黎欢心里默默说了声对不起,秋天真的来了,晚上的风把她彻底冷到清醒了,秋天的落叶稀稀疏疏地落下,砸在了她的衬衣跟裙子上。
她捂着受凉的肚子走到街上,半拘着身,她冷的脸色苍白了起来,路灯一盏盏整齐的依次亮起来,像个有魔法的小姑娘挥舞着魔法棒,她忽然笑了,就像刚来这座城市时,一脸天真与好奇。
走了快两条街时,黎欢终于看到了第一家有热饮的小吃店,脚步随即便迈着台阶迈了上去。
于此同时,街上有一辆黑色的奥迪A6放缓了速度,坐在副驾驶染着酒红色头发的女生边拿出粉饼补妆时问到,“怎么突然慢了,迦南?”
“刚刚,前面好像有个小猫,还好不是。”
女生有些苦笑不得的看着他,张迦南的侧脸线条很明显,不爱笑,冷峻沉着,有着跟古天乐一样的小麦色的皮肤,她在想,张迦南总是能给人一种心里很稳妥的感觉,并且看来还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大男孩。
如果不是捕捉到他脸上闪现的一丝颤抖,她估计也会这样认为的。从他答应跟她约会到现在,她知道张迦南的软肋是什么,更笃定他也十分清楚对自己有利的是什么,她收回目光继续补妆后,换了一首轻快的英文歌,回之一笑,“不是就好,那快点吧,我爸妈还在美丽华等着咱们呢。”
月光照过路边,在一片幽光里黎欢步伐缓慢,就像流失街头找不到家的孩子。张迦南此刻很想下车,仅仅一个相似消瘦的背影他便轻易的认出那是谁,他想把自己的外套像往常一样披在她的肩上,那样子,她肯定又是肚子疼了,她天生怕冷,秋天多数人还在穿裙子的时候她就已经穿上了卫衣长裤了,一来事时,总是腰疼的在床上冒汗,他给她做小米粥,红糖水,给她买止痛片,她明明还是疼的脸色苍白没有一丝血色却还是像个小孩般对他微笑眨眨眼,跟他说没事,真的好多了。
是他先说的分手,是他先搬离的住处,是他看着泪眼婆娑的她小声说别走时他还是义无反顾的走掉了。回忆有时真可怕,不能回头望,有时候他竟在想,可除了这些切肤的回忆,剩下的人生还有什么是自己能选择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