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北大教授,胡适、郁达夫吃饭去东兴楼、广和居,季羡林却是苍蝇馆子、路边摊。
民国初期的文人很热衷于下馆子,或独自一人、或三五好友,到酒楼茶苑探访美食。
他们爱吃且会吃。就拿胡适最爱的徽州一品锅来说,一口铁锅热气腾腾摆上桌,一层层吃下去,最上层蒲叶,第二层是煎过的鸭块,第三层卤鸡块,第四层蛋饺,第五层油豆腐,第六层是肥瘦相间的大片猪肉,最下层是鲜嫩的竹笋。每一口都有不同,每一层都是诱惑,一道菜吃出一桌席的感觉。
胡适请人吃饭,必有此菜,以至于吃出了“冠名权”,后来这道菜打出的名号直接是“胡适一品锅”。
有人开玩笑说,他们能成为“美食探店家”是因为当时教授薪酬高,舍得在吃上花费。
到了1964年,季羡林回国在北京大学任教的时候,情况就有些不同了。当时教授的工资都不高,季羡林常常和教员们去北大红楼对面的小饭铺。店面很小,只有四五张桌子,家常口味经济实惠。
一次有人看见他坐在路边摊吃豆腐脑,和“引车卖浆者流”挤在一起,就说他有辱斯文。季羡林却丝毫不以为意,自嘲天生是“土包子”,本性使然。
大雅至俗,说得就是大师这样的人吧。
当代作家肖复兴对儿时吃过的一碗“绉纱馄饨”念念不忘,还把它写进散文集《正是橙黄橘绿时》。
那时他还是学生,有天生病没有胃口,吃不下饭,邻居阿姨给他端来一碗“绉纱馄饨”。这是北京孩子从来没吃过的做法,薄透如纱的面皮攒在一处,隐约透出里面的绿色菜馅和粉嫩虾仁,热气氤氲的汤飘着紫菜葱花,再点一些米醋进去,一碗下肚胃口大开。
可惜在六七十年代,这样一碗馄饨并不是普通家庭的餐桌日常。打那以后,它就成了肖复兴心中的一个念想。
文人喜欢把对吃食的感情写进文章里,夹杂着或喜或悲的情愫。那是他们人生轨迹上的一抹颜色,错过的就错过了,录诸文字的定格成一帧胶片,让我们得以窥见那代人的零星记忆。
文字个很有趣的东西,字里行间就是一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