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艳玲
玉米有许多模样,东北的黑土地上长,我们平原的也长。甜的、糯的、黄的、黑的、紫的,还有那染了彩似的,一粒白挨着一粒红、一粒紫,攒成穗子,像裹着霞衣。可在我记忆深处,糯软泛黄的那一种,才是童年最温柔的印记。
玉米是随着节令长的。春种,或者麦收后点进土里,一株小苗颤巍巍地探出身来,慢慢舒展开叶子,接住阳光、雨水和农人的期盼。它一天天往高里蹿,怀里渐渐抱紧一个被绿衣层层裹住的秘密,顶端抽出柔柔的须,在风里轻颤——那是它静静等待的、关于传花授粉的心事。
新鲜的玉米是可以生吃的,尤其是甜玉米,牙齿轻轻一碰,清甜的汁水就迸出来,像把夏天含在了嘴里。但我们那时更常把它丢进灶膛,带着壳在炭火里煨。等外壳微微焦黑,剥开来,热气裹着香气扑面而来,玉米粒金黄软糯,啃上一口,心里就踏实了——那是童年最简单也最丰盛的快乐。
说起这质朴的香甜,连昔日的慈禧太后逃难途中,在陕西尝到煮玉米时,也不禁叹道:真香。想来她吃到的,也该是这样一颗朴素而温暖的糯玉米吧。
秋收后的玉米,还能晒干了长久相伴。冬日里,最盼着那一声“嘭”的巨响。我们小孩捧着一碗干玉米粒,兑上一点点糖,眼巴巴看着老师傅把它们倒进漆黑的转炉,在火上匀速地摇啊摇。直到他大喝一声,一脚踩开炉盖——霎时间,香气像一朵蓬松的云,猛地炸开,涌满整个寒冷的街道。那捧热乎乎的、带着焦香的爆米花,是多少人童年里最富足的梦。
这金黄的籽实,走到不同地方,便换了不同性情。在东北,它被磨成大碴子,在锅里慢熬成粥,稠厚、糯实,暖着漫长的冬天。在南方,尤其是广东的夜市,它被串起来,在炭火上烤得微微焦香,刷上酱,是一串热腾腾的人间烟火。据说,中国人认识玉米、品尝玉米的滋味,从明代便开始了。
它也能登大雅之堂,譬如炖一锅清甜的汤。排骨在清水中慢慢释出醇厚,这时投进黄澄澄的玉米段、红艳艳的胡萝卜块,再加几截乳白的山药,文火偎着。不久,一锅汤便染上夕阳般的暖色,喝起来,有土地馈赠的甘甜,也有时光熬成的温和。
我母亲尤其懂得这颜色的妙处。她说,食物的色彩也要欢喜地搭配。她炖的玉米排骨汤,便总是格外香甜。那热气缭绕的碗边,盛着的仿佛不只是汤,还有她那双总是把寻常日子过得活色生香的手,以及我再也回不去,却永远温存的旧日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