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上午刚刚上班没多久,就接到立案庭打来的电话,叫我去一下。我说,什么事啊?对方握着话筒支支吾吾,说,你来吧。我立即明白了,又是请我去看现场。当事人在,不方便和我明说。
在法院搞宣传工作,每天见惯了哭哭啼啼恩爱情仇,这样的场面已经见惯不怪了。坐电梯下楼的时候,我的心情也在渐渐下坠,不知道等待着我的,又是怎样的一个故事?
推开立案庭的办公室,看到一个穿一身黑西装的女人斜斜地坐着,两只手臂环抱着搭在椅背上,头歪歪地枕在手臂上。看到有人进门,她抬头迅速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又回复到了原来的姿势。看得出来她刚刚哭过,脸上还有泪痕。女人的脸很白,但是也很憔悴,而两眼是空洞无物的。
女人自己述说,她今年34岁,安徽人,4年前来到吴江一个建筑工地打工。接下来的故事就很俗套,她和包工头老板互生情愫。虽然各自都有了家庭,但是,据女人说,包工头老板信誓旦旦要和发妻离婚,然后和她结婚。女人立即回老家离婚,为了速战速决,她抛弃了儿子,舍弃了家产,净身出户。然后这女人跟着包工头老板在吴江过起了同居生活,4年来怀孕3次,引产3次。
眼看包工头老板根本没有和她重起炉灶的意思,这女人觉得自己受了骗,闹到法院来寻求法律援助。法官回答她:第一,你不是未成年人,算不得被人拐骗;第二,你们的关系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保护。法官劝她,还是两个人好好谈谈,让对方赔点钱,好聚好散。女人一听顿时发火,那我和他闹个同归于尽,我才不要他的钱!
我听得忍俊不禁,不由得想起亦舒笔下的喜宝说过的那一句名言:爱,我要许多许多爱。如果没有爱,那就要钱,许多许多钱。如果两样都没有,至少我还有健康的身体。我想用这句话来劝她,话到嘴边,想想还是忍住了。
最后法官还是联系上了包工头,对方很快赶来了。谁都看得出来,包工头是不可能和这女人结婚的。而这女人,虽然口口声声说不要他的钱,可说白了,还是为了钱。只因为价格谈不拢,所以闹到法院来
我很鄙视这样的女人。张爱玲早就说过:一个女人上了男人的当,就该死;女人主动给当男人上,那更是淫妇;如果一个女人想给当给男人上而失败了,反而上了人家的当,那是双料的淫恶,杀了她还污了刀。现在的这对男女,不管他们谁给谁上当,还是谁上了谁的当,反正,闹到现在,双方都觉得是上了对方的当,除了一拍两散,已经没有第二个选择了,而现在唯一牵扯不清的,就是男人既不肯给人,也不肯给钱。
二奶做到了这个份上,真是算得上一败涂地。
最后这对男女一起离开,回家谈判去了。我想,就算那女人能最大限度地争取到几个分手费,日后她用起那些钱来,是否会觉得,那钱上分明印着自己的青春、家庭和半生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