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很多城市禁放烟花爆竹,效果不好,于是又改成了限放,即限制时间和地点燃放,但效果仍不太好。
鞭炮是古诗中的常客,如“鞭炮声声辞旧岁”“爆竹声中一岁除”等。燃放鞭炮是历史悠久的习俗,也是大家旧时的回忆。在值得纪念的日子,放一些,在喜庆佳节,也放一些。过去,放得少,只是在过年时,大人会多买一些,一来迎接新年,二来逗孩子开心。现在,大家生活水平提高了,经济条件变好了,结婚、搬家、开业、生日都要买大桶大桶的礼花放。慢慢的,放烟花爆竹从儿时美好的记忆,变成了一个不文明的行为。
随时随地放烟花爆竹,让人深恶痛绝。放烟花爆竹,多是喜事,希望更多人祝福,但是,一些人只考虑自己一时痛快,毫不顾忌他人。如搬入新房时,为取越搬越亮的寓意,新房主人多在凌晨四五点搬家。这时,有些人认为住一次新房不容易,大量的放礼花,没完没了地放,此起彼伏地放,周围熟睡的邻居遭了殃,被轰隆隆的礼花惊喜,一夜无眠,家有小孩的,吓得娃娃大哭。无奈,只能骂句脏话,聊以自慰。
白天放礼花,虚荣心代替了审美。过去,只有晚上放礼花,一束一束的礼花,在夜空中绽放,开出绚烂的花朵,一幅幅美丽的画面,让人心旷神怡。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礼花开始在白天放了,只听到声声巨响,天空中什么都看不到。渐渐,礼花失去了本来作用,成为人们攀比的工具。因为,礼花贵,弄出的声响大,放得多,有面子。殊不知,如此攀比,既浪费,又可笑。
由于随意燃放烟花爆竹,让一种传统习俗成了恶俗。尽管城市管理者拿出限制燃放的举措,但是境况不佳。当广泛宣传时,大家都说这是好措施,晚上能睡个安心觉,但一旦家里有个喜事,谁都要放,不放,心不安,不放,不舒畅。
行政手段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有些使不上劲。城市的面积大,管理人员无法全方位监控。再者,尽管大家讨厌燃放烟花爆竹,但心里又觉得是个小事,不愿拉下面子,拨打举报电话,让监管形同虚设。另一方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短,就算管理人员找到了,也只是看到正在燃放或已经燃放的烟花爆竹,放的人早就不见踪影。就算逮到了放的人,处罚的力度小,最多也就罚五百,很多人图彩头,罚钱也要放。过去,燃放烟花爆竹规公安管,对不缴纳罚款的还可以拘留,现在城管管,对不愿缴纳罚款的燃放人只能苦口婆心,好言相劝。
有时,一些人被爆竹声吵醒后,心里忿忿不平,在网络上吐槽管理部门不作为。管理人员看到后,只能苦笑。如果全社会没有一个限放的民意基础,管理人员就算疲于奔命,也徒劳无益。
文明事大,它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是否美好;文明事小,只要我们注重生活的点滴即可。
燃放烟花爆竹确实不是大事,但是他打扰了别人的生活,影响了周围空气的清新。所以,当我们想要放时,需多考虑周边的人,看是否影响了他人的生活。
影响他人的事哪怕很小,我们也要丝毫必去,这就是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