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写这个故事,并没有多么崇高的目的。无知无觉在这世界生活了三十多个年头,总觉得有许多可回忆可珍惜的人与事,然而仔细想来,却必须承认一个尴尬的事实:其中的很大一部分,我早已忘记,现在和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还有一部分又沉闷得如同夏日午后的空气,我也只好在此省略;或许唯一可以,也值得回忆的,就是曾经内心深处几次彷徨时的呐喊,这微弱的声音使我对过往的生活产生困惑,这种困惑产生的恐慌使我不得不认真梳理我那不堪回首的青春岁月,这种做法其实就犹如一个风韵犹存的女人在对镜梳妆,她必须承认这样一个现实的处境:在那段自己的容貌最勾引男人的时候,她愚蠢的浪费了自己的宝贵资源。我不得不承认,我足以骄傲的青春也是如此:一个糟糕的至少是现在的我也无法面对的过去。我不轻易触碰,因为每次的触碰却会使我更清晰的认识到:我的青春正悄然消逝,我越来越成为一个我曾经最厌恶成为的一个人。懊悔已是徒劳,我在生活的轨道上逐渐按部就班,这个时候,我必须与曾经那个自己挥手告别,这或许是我写这个故事的勉强的由来。
在这个即漫长而又惨酷的回顾过程,使我最先留下深刻烙印的,并非一些听上去冠冕堂皇的人生哲学,恰恰相反,那些最初在书本上的大道理,最终还是毫无遗漏地还 给了学校。我似乎秉承了它,又似乎扬弃了它,但最终我明确地确认我是彻底地想要抛它而去。 我同样也无法限定一个泾渭分明的红线,使我清晰地知道我这种离经叛道的古怪想法是如何从我这脑袋里萌生出来的。我无法查找缘由,因而任他任意肆虐,当它一点点侵蚀我的思想堡垒时,我的感觉一如少女的初夜,阵痛中却有种莫名的快感,最终,这种快感如星火燎圆般占据了意识的高地,我沉沦其中,不能自已。
多年过后,当我的损友大鹏子告知今年的同学会,“展昭”和“小龙女”要来时,我的内心还是为之一颤。大鹏子电话那头激动的声音像一只发情的骆驼,我虽然故作沉稳,但声音里也不免有了颤音。“记住,不准带家属 。”现在的我是一个很讲哥们儿义气的男人,但这并不代表我就是一个“墨守陈规”的老实人,我在上学的时候,经常有老师介绍我说:这个孩子很老实,我当时感觉这是对我一种褒扬,而现在,我对老实这两个字评价,突然有了莫名的厌恶。我会带上我的女朋友琳达,琳达的皮肤比日常喝的牛奶还要白,我不喜欢喝牛奶,但我喜欢每天看见她。我确认琳达是喜欢我的,我可以满足她,而琳达也可以满足我,无论是物质上,甚或肉体上,我们两人相互取暖,如果以这样的标准衡量,我确认,我喜欢她。
我为这次同学会做了精心的准备。汽车送到洗车场清洗保养,自己的衣物配饰都做了精心的挑选。我注意每一个细节,注意每一个有损自己身份的瑕疵。我如此做的原因并不是出于礼仪的考虑,我诚恳地认为是出于一个成年男性雄性激素分泌过多导致的那种变态的爱面子行为。然而我的内心仍然充满自卑,这种自卑感的特性体现在它的虚空,这种感觉使我备受折磨。
雨天清晨车窗内,坐在副驾驶位上的我双眼迷离。眼前的植被向我急速跑来,一时间我突然产生一种错觉,我恍惚觉得那段短暂的青涩年华又真实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车上放着的音乐都是琳达喜欢的摇滚,我并不喜欢,我知道的摇滚乐只有黑豹乐队的《无地自容》很熟悉,我记得那时班里以大鹏子为首的问题青年便经常在学校的某个主干道聚集的时候,放的就是这首歌。我并不喜欢,但它却奇迹般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我记得卡带上乐队成员都是长发披肩,而大鹏子也狂野地把头发梳成中分。这种非法集聚自然受到正派人士的鄙夷,“展大人”上去就飞起一脚,树倒猢狲散,大鹏子显得不堪一击。“展大人”的勇猛无比是有目共睹的一个不争的事实。当时我同大鹏子是划清界限的,关系相当一般,对他在校期间的种种滑稽表现总是显得嗤之以鼻。而我与这种不学无术的小混混相比,自然自我感觉优越得多 。然而之后的他的一件近乎无耻的行径,使我彻底对他产生了刻骨的仇恨。他对我说他看到“小龙女”了,在学校的澡堂子里。他对我说:她胸大,屁股大,下面还很黑。他露骨的描述至今让我感觉他的无耻和下流。我第一个意识是“小龙女”被他猥亵了。我的痛苦在于竟然是大鹏子而不是别人。我想像着这孙子的描述,痛苦不已。在我的眼里,大鹏子是应该打一辈子光棍的,他简直一无是处。可惜时间证明,我的论断完全错误。大鹏子老婆美得无可挑剔,大鹏子自己也过得风生水起。当然对于科学知识他仍然是一知半解,但就现在的标准而言,这些全部是次要的。有知识没知识没有关系,重要的是我有钱。一脸土匪气的大鹏子终于在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我惊奇地发现,这个社会的规则标准,在学校里我竟然一丁点儿都没有意识到。而曾经引以为豪的知识,我现在竟然也丢之八九。在知识象牙塔上攀登,现在我又回到了和大鹏子一样的水平。这是我不愿看到的,但这却是活生生的事实。我折腾了一圈,又回到了圆点,我不停地积累知识,又在不停地遗忘,我最后才搞明白我得到是一张写着文凭的纸,它不值一文。社会教育我,如果说大鹏子的蠢笨是天生的,我的蠢笨则是咎由自取。
我认识琳达的时候,我正处于迷茫的困惑期,我坐在这座城市中央的一个公园的草坪上,狼狈不堪。我之所以一个人坐在这里,不是我空闲富足的有时间修身养性。我而是我对我当时的人生绝望了。在可以想象的未来,我要费尽心机在这座城市里贷款买房,我要费劲脑力每天加班至深夜,去编造一些和自己毫无关系的数据。我要在老总面前装白痴,在白痴面前装傻逼。而最后我连傻逼都不是,我当时的心情是彻底绝望了。这时琳达出现在我的身边,她当时很性感,酥胸半露,这更加刺激了我的神经,我发誓是琳达刺激了我,使我发誓要彻底和我的过去告别。我不相信这样的女人我只有仰视的份儿,我发疯的冲了上去。结果可想而知。我只得到了一个好处,我知道了她琳达的名字还有她的工作的地方。
我明白如上的言论如果没有一个真实的例证,我是无法让一些认真得有些爱钻牛角尖的人信服的。我当然有一个可信度很高的例证,这些事实足以说明这样的一个问题,在我老实的外表下,确实有一颗表里不一的伪善的内心 。而且我可以保证这绝对是一件真实可信的小故事。
在详细介绍我暗恋的老师之前,我有必要把当时的环境做一个简单的说明。那个故事发生在香港回归的前夕,当时的我正每天受着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的熏陶。因为在那个时间段里,有位老人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电视里铺天盖地播放着新闻,而我也无心学习,浑身燥热得直流鼻血,很诚实地说我的焦躁不安并不是因为这位让世界敬仰的老爷爷,而是这个时间段里,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我的老师,确切地说是无法自拔地暗恋上我的老师。虽然时过境迁,她的容貌我早已模糊,但她的整体轮廓却一直烙印在我伪善的心灵深处,每当心脏振动一次,这烙印便在我的脏器里翻滚,我的感觉真应了那句话:痛并快乐着。
她交的课程是历史。书本是依旧一样的乏味,但她是新鲜的。更难能可贵的是她的名字,那是一个有画面感的名字,每当我口中念到她,就宛如喝了一口沁人肺腑的甘泉。她的身体更是诱人的,这使我不敢长时间直视她的胸,腰及臀部。然后而哪怕短暂的一瞥,仍然让我热血沸腾,浮想联翩。有几次我距离她很近,我的下体膨胀得让我不敢直起腰。我不得不承认她是我当时性幻想的主要目标之一。时光流转,当现今的我和我的狐朋狗友混迹于声色场所,看着成批的花季少女选秀般在我面前依次站开,尽管她们遮体的衣物少得只能掩住私处,但我的下体却仍然疲软无力。正因为这样,我对我记忆深处的她的身体更加痴迷,而且就我的观察,她当时也是喜欢我的。我必须诚恳真实地坦白,我当时对她身体的渴望要比对她所教的历史知识的渴望强烈得多。但我确常常以学知识的名义,对她的身体进行窥视与亵渎。至今我仍清晰的记得那是一个焦热烦躁的夜晚,我看着一身碎花连衣裙的她,终于鼓起勇气问了一个关于历史知识的问题。她当时很高大,青春的身体看上去总是让我紧张。她停下巡视的脚步,低下身子,脸与我齐平。我感觉她身体上的体香宛若秋菊的素雅,但即使如此,我仍被熏染的云里雾里。我看在伏在课桌边的那诱人的臀部高高翘起,被红花白底的凉裙覆盖着,内裤若隐若现。我被如此下流肮脏的念头所笼罩着,下体膨胀得有些肿痛,目瞪口呆,尴尬之极。她讲解完,问我懂了吗?我紧盯着课本,僵直地点点头。她拍拍我的脑门,这个举动突如其来,更加使我不知所措。现在想来,这是我与她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也是唯一的一次身体的触碰。她的指尖软软的,柔柔的,略显冰凉。然后她静静地走开了。
夜晚的风总是很焦躁,而我在那个时间段里总是莫名其妙的内心火热,以至于最后全身都是滚烫的。那个夏天的夜晚让我那样的记忆忧心,我全神贯注地投入每一件事情,看到的全是生命的蓬勃生机。在那样的夜晚里,我沉浸在历史的轮回里,渴望着每一天与她的相遇。我发誓没有人知道我内心的真实想法,我把历史书背得滚瓜烂熟、甚至于背弃了我喜欢的算术,我用各种方式吸引她的注意,喜欢看她表扬我时的表情。我清晰得记得有次比赛我获了奖,她把她喜欢的书作为奖励送给了我。无法想象我那跳动的小心脏是如何恢复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