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傅明来我家的时候,我请他吃了上海最正宗的几道菜。
他说他从深圳来上海出差,办完公事想起我在上海,便约我出来喝茶。
我想了想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那个时候我还在南京,我跟他说我打算辞职去上海发展。
他说,上海挺好的,那就去吧。
之后我真的辞职来到了上海,不过在那以后我从未再跟他提起过我来到上海的这件事,只是还像以往那样一周与他通一次十分钟的电话或者聊半小时的微信。
他就那么笃定我一定会来上海,而刚刚好我在上海待了有半年之久,目前还没有离去的打算。
我在十号线的某个地铁站等他出来。炙热的夏天总想泡在泳池里不想出来,但这大城市的人哪有那样的闲工夫。我耷拉着脑袋躲在地铁站的进站口,观察着来来往往与形形色色的路人。
他们都昂首挺胸的快步驰走在马路上,我突然觉得他们的样子有些滑稽,是怕汗水把衣服浸湿会贴在身体上才这样的吧。我忍俊不禁,心里暗道:幸亏我站在了这里,有空调的凉风可以吹过来。
“你自己一个人在笑什么?”
我的思绪被打断,转了身看去说话的人。
他还是老样子,说话不急不躁,声音给人一种稳稳当当的舒心感。
我抬起胳膊看了看手腕上的手表,刚好十一点整。“要不,我们先去吃饭?”
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问了他。说实话,我才不会无聊到回答刚才那个无聊的话题。好吧,其实是我的肚子“咕咕”的叫了好几声。
“嗯,可以。”
他回答的毫不犹豫,我有点怀疑他就是故意来宰我一顿的。唉,没办法,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我找了一家看起来比较高大上的店带他进去,其实就是店的环境氛围比较新颖,也不知道菜品怎么样,可别丢了我的脸。
“吃什么?你点点看。”我从服务员手中接过菜单递给他。
“绾儿,你在这里待的久,你点吧。”他会心一笑。
我看着他的眼睛,在确定他说的不是客气话后才收回了手,我也毫不客气的为他点了几道菜。比如:五香熏鱼、糖醋小排、水晶河虾仁、腌笃鲜这些上海餐桌点击率高的菜。
来上海之前曾和一个在上海生活了十几年的姑娘聊天,她说上海人极喜欢吃甜,各种美味糕点甜食,菜里也喜欢加糖。
我想了想,南方人好似大多喜欢吃甜,上海人也不例外。
菜上来的时候,他乐了,说我们两个人吃不完,是不是有其他人要来。
我白了他一眼:“五六道菜哪里多,你快吃吧,请你吃还这么多话。”
他听我说完顺手要拍我的头发,被我巧妙躲过。
我知道他对甜还算喜欢,才斗胆带他来上海菜的餐馆,正好来尝尝上海美食;我也知道他爱吃瘦肉和高蛋白的食物,才点了这几道菜。
2.
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是单身贵族,我喜欢上他的时候他还是单身贵族,但等过了一段时间我和他表白的时候,他已经舍弃了贵族的身份。这一段时间过了有多久呢?我想也不必再提了。
从那以后,我们都似没事人一般,再也只字未提我表白那天发生的事。我们还是朋友,只是心照不宣的少了联系。
曾经我们天天聊微信,后来变成了有规律的一周聊一次,我也再未曾见过他一面,我们也只是聊聊无关痛痒的身边话题。
我离开南京的时候也没有和他说,我知道就算我说了,他也不会来送我的,毕竟他是有女朋友的人。
他虽然极少秀恩爱,我也未见过那位女子的模样,可我还是能隐约猜测到他和他女朋友的恩爱。
有时候我就奇怪,为什么女人对这种事情的第六感这么强?比如,他发了一条动态,我就知道和他女朋友有关,点进去一看,还真是。
我不是心不痛,是痛的无法与人诉说;是痛到自己明白,这种痛是自作自受,是只能自己承受。
自作自受?呵,我时常笑着嘲讽自己就是自作自受。明明知道他也有些喜欢自己,却觉得时候未到不去表明心意,倒让别人捷足先登了去。
每每想到这里就心情不爽,后来也就习惯了。
谈及此事居然和几个姑娘总结出来一个情感现象:大多男生向来不似大多女生一样喜欢一个人会有一个理由,哪怕是很微小的理由;他们接受别人的表白,往往是那个姑娘长得还不错又对他极好,那就在一起试试吧。
3.
饭罢,我提议说:“外边的茶水又贵又不好喝,不如去我家坐吧,我前段时间买了好几种茶叶。”
“好啊。”
听到他说“好”这个字后,我便没有任何犹豫的带着他往前走。直至小区门口,他才开口说:“你们小区很特别。”
我想他这句话应该是发自肺腑,因为我俩虽不是至熟之人,但我们也从没说奉承彼此的话。
开了门,我打开空调,然后径直往卧室的门走去:“你想喝什么自己先从冰箱里取,有气泡酒,有酸奶,茶水我待会儿给你冲,我先去换套衣服。”
“嗯,你不用管我。”他坐在沙发上眼神温柔的看着我直至我关上了卧室门。
我对朋友向来是这样,随性随意,我不希望他们在我家会感到拘束,我也不想一样一样的向他们递过去不知道是否他们会喜欢的吃食。
我换了一套长袖的纱质连衣裙出来,我很喜欢上面的刺绣,有种江南水乡走出来的女子的味道。
见他手里拿着我沙发旁放置的立式书架上的一本书在看,我笑了笑转身走进厨房,温了一壶水。
待我端着茶具走出来的时候,不知道他何时已放下了书,此刻一直看着我向他走去。我也没有羞怯之意,大大方方的放下茶具,坐在了沙发上。
我一边浇茶一边随口问他:“出差可还顺利?”
他端过我刚浇好的茶杯,放在鼻子前微微的嗅了嗅,“嗯,这茶叶确实不错。”
“公司明面让我来出差,实则是想调我来管辖这里的公司。出差,只不过是让我先来这里适应一下的幌子罢了。”他轻轻的放下茶杯,未从壶嘴过滤掉的茶叶碎片在杯子里摇来摇去。
“那你的意思是不太想来这里。”我起身,打开卧室的门,“来,牧芝,过这里来玩。”
“公司里谁都知道上海分公司管辖不善,制度极其混乱,员工更是张扬跋扈。”他顿了顿又问:“你什么时候养了一只猫?”
“哦,来这里几个月后吧。”我帮牧芝挠着它的下巴,它抬起头眯着眼,极其享受。
养猫这件事我的确没有跟他提过,我好像很久不跟他谈及自己的生活之事,似是专挑了些无关痛痒的话题聊。
他从前亦养过像牧芝这样一只拥有高级灰颜色的英短,只是后来忙于工作送予朋友了。
“来,牧芝,见过客人。”牧芝见我放下了手,只好抬脚往傅明身边走去,然后用头抵了抵他的腿部又走往我这边躺下,以示和他打过招呼。
傅明全程都在盯着牧芝看,我只是笑,也不揭穿他,这么大人了还是猫奴,恐怕想起他那只猫了吧。
“你这只猫真是可爱,还很有礼貌。”
“自然,毕竟是我调教出来的。”我低声笑。
“对,有你这样的女主人,想着调教出来的猫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也不知道他这句话是真是假,又随口问:“你单身好几个月了吧?”
“嗯,已经单身四个月了。”他回答完,拿起茶杯抿一口。
“都要而立了,就没想着再找一个?”我也喝了一口茶,茶香扑鼻。
“喜欢的人不在身边。”他抚摸着牧芝柔顺的毛,牧芝也懒得和他计较,只是伸了伸爪子,继续睡觉。
喜欢的人不在?我怎么觉得这句话这么讽刺,是前任弃他而去的伤感?还是故意说给我听?
“那你要留在上海吗?”我轻声问,此刻的阳光有一部分逃过他的背部照向了我的侧脸。
“喵”,牧芝突然醒来,弓了弓背,按了按爪子,然后缓步向傅明走去。
我看着窝在傅明腿上睡着的牧芝,无奈的摇了摇头,又为他和自己添了一杯茶。我喝了一口茶,茶杯掩住了嘴角的笑意。
傅明一手抚上牧芝,充满爱意的说:“我还是留下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