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我已经不能满足于夜间饭后短距离溜达,打算超越自己一把。于是,便从回家路上的最东头走到这条路的最西头,一共5.4公里。
在徒步途中,我的感触是分阶段进行的。起初,我发觉走路的速度会快,脚步也很轻快,这是由我想达到目的地的激情所控制,我的脑袋中充斥着成功以后的喜悦感性。走到大约二三公里,会感到呼吸急促,腹部肌肉和腿部肌肉也有些许疼痛。这时很容易倦怠,很想放弃,习惯看来往的公交车。经过自己的鼓励,和意念的支持,会在后半段,将疼痛点转移,转到理性阶段,会认为徒步运动是件很积极的事情,也很乐意做这件事情。最后,坚持直到成功。
这让我想到英国蕾秋.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书中的哈罗德,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他并不是去朝拜什么宗教之神,而是为了自己年轻时候的友谊,他想用徒步的方式跨越英格兰的从南到北,通过自己的虔诚,护佑自己年轻时同事的身体健康,在老年时见最后一面。徒步之前的哈罗德已经有老年痴呆了,他刚开始充满了激情,将自己的故事说给他人听的时候,褒贬不一,但是他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随着走的路越来越多,他感觉到了自己的体力不支,觉得自己快要撑不下去了,每每这时都是意念在鼓励自己,让自己一直觉得这是积极的事情,是神圣的事情。他感动了很多人,很多人会追随他一起朝圣,人数的增多,他发现了弊端就是忘记了自己行走的方向。一个人的朝圣,该是自在的独行,而不是多人的喧嚣和宣传。他就重回某个孤独的地点,一步步,走到了终点。
当时读完这本书时,由于心境不同,我的侧重点在别人的评价对于自身行走的影响上面,现在回过头来细想,我的感受已经是一个独行者的内在思想了。人生的旅行也是一个人的朝圣,会有一个终极的目标,路在自己脚下,踏踏实实一步步走着,会有彷徨,无奈,也会有疲惫不堪的时候,主导自己的是意念和信念。在漫漫人生路,各个阶段都要走好,要学会忍受孤独并在孤独中成长,接受自己,承认自己的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