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郭的办公室,走出法院我给管律师打了电话,管律师难得一见的语气谴责郭克臣:
“他要真这么做也太不专业了!不过霞你也别太急,真那样了我们再想别的办法。”
我还是心情复杂的回了单位,嘴里苦涩的呆坐到下班,回家后晚饭也没吃就打开电脑查什么叫驳回诉讼,刚打出驳回就同时出现驳回起诉、驳回诉讼的字符,我看了好多遍,才能比较生硬的用自己的话表述这样的专业知识。
但确定一点我的案子既不属于驳回起诉,更不属于驳回诉讼!
被驳回起诉是你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驳回诉讼适应的条款根本和我的官司也风马牛不相及!
一、原告主张无事实依据。
二、原告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
三、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而起诉。
看过之前写的斑驳(一到六)对应这样的条款,我相信普通如我们业外人也看得出来,这是在模糊混淆概念,难怪管律师难得暴露情绪的说郭克臣法官太不专业。
又查了很多关于这两条的,重要的是驳回诉讼还有相辅的条款规定。如果我真被郭克臣法官判决驳回诉讼,那被驳回的诉讼案件,按着条款就同一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也就是说法院已经判决原告输了!不是小数目的诉讼费也不会像驳回起诉那样全额退还。
查看也弄懂了这些,终于明白我在打的这场官司里,不单单要跟放高利贷的混混饼强对抗,也不仅仅又要安抚又要防备魁和买房大姐珍的摇摆和转向。真正要面对的是受过高等教育,有着高智商,具备我无法企及的专业知识和手里握着我这个官司生杀大权权利的郭克臣法官。
那一刻,虽然没有任何证据,但我确信我遭受不公平待遇的潜规则了!真正的对手出现也确认了。
我把所有查到的条款分组看透背熟,焦急等待着第二天黎明的到来,虽然几乎一夜没睡,再次感觉自己像一个不成功则成仁不得不上阵的战士。
第二天还是郭法官的办公室,把手机拍到他的办公桌上,我放了泼妇的指着他的鼻子跟他对质,让他说到底我的案子哪一条让他必须对我赶尽杀绝!还是他收了饼强姐夫的好处,拿开发区法院当他自己开的店!
各位看官你们信吗?就在那一瞬间我从郭克臣法官的眼里看到了一丝惊讶和怯懦,他说我这个态度他就没必要和我再谈了,一边急急往只有法院内部人进的去的办公区走,我抓起手机一边哭一边跟在他后面在走廊里大声的告诉他:
“郭法官你放心,这个案子在你这里赢不了,我绝不越级,我会去市内中级法院,还赢不了我就去北京!不管怎样我一定会再来见你!”
我站在无声威严闭合用来保护人民法官绝对不会受到叨扰的铁门前,没有了任何形象的放声大哭。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