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暑假,带儿子和外甥去杭州。酷热的天气,陌生的环境,两个孩子不能适应,在家里时亲密和善鲜少争吵的小哥俩,才到同学D家没一会儿,就为点鸡毛小事大打出手。我一边拉架,一边给他们断是非对错的官司。D从厅里过来,拦住了我,“小孩子不能给他们讲理。”D把孩子分在了两个屋子,用别的事情迅速转移了孩子们的注意力。不过片刻功夫,剑拔弩张的气氛就消失殆尽,家里又恢复了温和宁静。
D的话当时就令我疑惑。她极长于人际沟通,也是位优秀的家长。既然这么说,自然有她的道理。只是当日行色匆匆,我也没有来得及进一步请教。后来也就将这事情搁置脑后。
看林格《父母只做三件事》。看到一个观点:学会做孩子的律师,千万不可做孩子的“法官”。
一下子就想到了几年前的旧事。
又想到前些日子发生的一件事。
儿子和同学之间有了一点小磨擦,回来气鼓鼓地跟我说,我本着一分为二的原则,分别指出了儿子和同学的错处,重点当然是批评儿子的错处。儿子跟本不听我的道理,反而喊叫,“我看你就是向着别人。以前和哥哥也是这样,你总是说我,也不说哥哥。”
“我怎么不说哥哥了,妈妈最爱的是你,当然要帮助你认识清楚对错呀。”
“你哪说了,你就是向着别人。”儿子固执地强调。
我感到头疼,因为找不到方法让儿子明白,他在蛮不讲理。
直到看了林格的这个观点,才恍然明白。原来儿子与我之间的争执不在同一层面上。
儿子的蛮不讲理并非他真的不懂道理。当时他可能情绪化,事后他是明白自己对错的,而且给他讲道理时,他也听得进去也痛快地答应改正。这一点,早有旧日事实多次证明过。
儿子的蛮不讲理真的都是表现在他与第三人起些小冲突时,我坚持义正辞严地分析双方错误并批评儿子。
我的本意是帮助儿子明辨是非。
儿子在意却并非谁是谁非,而是他的妈妈是否爱他,有多爱他。他的小心灵里面,还只能盛下这样的情感:妈妈是帮我的,我不对也帮我,因为妈妈是最爱我的人。
一下子明白D当初的话了,也明白了她当初的做法。
事缓则圆。孩子情绪不稳时,在情感上予以安抚优于对是非的评判。情感上安抚好了,孩子恢复理智后,才有可能对他们讲道理。
养育孩子真不是一件随便应付的事情,要动脑筋,要观察,要学习。家长有认识了,孩子养得就能轻松一点,有成效一点。
感谢那些总结出那么多育儿经验的前辈。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