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电影《血战钢锯岭》,讲述在1942年的太平洋战场,主人公军医戴斯蒙德·道斯不愿意在前线举枪射杀任何一个敌人,他成为一名军医,自己的和平理想遭受着其他战士们的排挤。尽管如此,军医戴斯蒙德·道斯在冲绳战役中救下75名战友,这让他成为一个传奇。
这部片最大的亮点就是:先抛出了一个绝对争议的问题,一个士兵主动参军却不肯拿枪杀敌,又不肯自动退伍,然后还振振有辞说有信仰要当军医,而当军医需要专业性,不是谁报了名就能当上的。那么请问,在严肃的战争时期,遇到这样的另类士兵,大家会怎么对待这个问题。而对待这个问题的态度,其实就是反映这个国家的基础价值观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太尖锐了,它涉及到了信仰、律法、人情的全部层面。现在,让我们来看美国人是怎么解决的:
戴斯蒙德当上新兵后不愿拿枪的怪异行为使他面临军事法庭的审判,这时他那位参加过一战的父亲,即不愿意他当兵去冒死亡的险,又要帮他上前线,他在关键时刻帮儿子去走后门。他找到他一战时的老战友,时任美军中将的老上司说情,并得到老领导的支持,他拿着中将批示的信直闯军事法庭,交给了法官,于是本来要面临军法指控的戴斯蒙德顺利过关,不仅实现不用配枪,还可以当军医。可见美国也是有走后门办事这回事的,而且领导打招呼也一样很管用。换做在中国,应该做父亲的要么为这样的儿子感到羞耻,向军队道歉,要么正好利用这个机会,让儿子被判罚成功而不用上战场去受死。而戴斯蒙德的未婚妻,换成现实一点的女孩在得知他参军时,估计会让他决定,要么留下来结婚,要么分手,等你活着回来再说继续交往的事。可是人家却主动提出要戴斯蒙德向她求婚,并且去军事法庭支持他坚持他那无厘头的信念。
由于上至领导下至家里人,大家都这么“放任” 戴斯蒙德任性胡闹,最后他上了前线。而他不负重望,虽然不发一枪,却冒死在钢锯岭救下75人。我在想假如大家都照章办事,坚持原则,不让提出非理要求的戴斯蒙德上前线,这是放之四海都说得通的,但是后面那75个人的性命说不定就挽救不了了。
这个逻辑在美国一再出现,另一个电影《拯救大兵雷恩》也同样狗血,一个家族的男孩都上前线了,一一阵亡,只剩一个雷恩生死未卜,为了给他们留后,政府决定派一个特战队7个人去营救雷恩一个人,那7个人都战死了。有许多人争议这个营救,难道那7个人的命就不如雷恩吗?不是的,这两个事件虽情节不同,但是背后的逻辑相似,就是美国人总能干出这种超常规的事出来,而为什么总能干出超常规的事呢?因为上至他们的首脑,下至老百姓,他们都从骨子里有一种文化共识,让他们能包容“超常规”。
从哪里看出他们的这种文化共识呢?从另一个侧面看,二战时的美国总统罗斯福,是个坐轮椅的残疾人,可是美国人允许这样的人当总统。在别的国家,恐怕连审美观都过不了,更别提选民的选票支持了!而素有种族歧视问题的美国,8年前也选出个黑人总统奥巴马上台(虽然他在任上没少跟中国过不去,我们从心眼里不欢喜他),从事上讲,这在东方国家恐怕就不容易。
那么他们这种包容异类的文化,到底又有什么价值呢,有的!这就是一个国家有创造活力的源泉。一个人,当他的表达从小就总是被压抑,思想从小就总是被禁锢,那么他就没有创造性和活力,他没有独立的人格。由一大群这样的无独立人格缺少创造性的人组成的国家,能有活力和竞争力吗?答案不言自明。在当今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的协作越来越紧密,在将来原来许多简单重复性的工作是可以用电脑、机器、人工智能去完成的,那么剩下来留给人类的,将会是机器无法替代的有创造性的工作。那些思维活跃的人、敢想敢干的人、有点子的人、能与别人有差异化的人才是宝,才是社会需要的人才。而培养这样的人才需要包容他们的文化土壤,因为这样的人也许在早期他总是会给你出点乱子,惹点麻烦!但是他们会让这个世界的元素变得丰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