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无数人说过这个问题。
在杜拉斯的《写作》里,写作似乎是她在世上唯一要做的事,当写作来临,空虚、寂寞、时间、欢乐都被消解,而友人、情人与丈夫,只是这件事的空隙中的附属。
乔治·奥威尔那本有名的散文《我为什么写作》,开篇就大大咧咧地讲,我总是要成为一个作家的,从我小时候我就知道。我现在没有做这件事,但将来总有一天要写的。我的心里对这件事很清楚。(大意)
我很喜欢写东西。
最近越来越羞于用这句话介绍自己。
大抵和一个母亲有了孩子之后便往往不好意思再做一些少女的事情有些类似;当求生开始之后,写作似乎就变得娇贵、奢侈而无意义。
原来意义真的是一个需要寻找的东西。这是我最近才觉悟到的。
你也许读过,也许没有——之前那篇曾喧然一时的《惊惶庞麦郎》。
作者是一个90后的姑娘,网名鲸书,鲸鱼的鲸,书写的书。
我后来某一天翻阅了她的豆瓣日志,被其中对世情、人情的描写深深震撼。
这个比我还要小一岁的姑娘,在文章中写:
小镇对性的态度很保守,一个遭到强奸的姑娘却被父母急忙地嫁到了强奸者的家里;而学校的一个男老师在室内与妻子做爱,教室外面学生在偷偷瞧着;
一个一心想要将儿子送出国的女老师,为了争抢利益举报另一个男老师开补习班;
一个在教室大谈理想主义的老师,却在路上跟她聊,未来一定要功名利禄;
……
她在那篇文章结尾道,回头看才发现,那些年让她对人生有了更深刻了解的,不是那些男同学,而是这些老男人。
我讶异于她对人与事的观察。一个高中的姑娘,能够洞悉这些事,是高中时候的我无论如何想不到的。这个比我小一岁的姑娘,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小马曾经说,做什么事情,想要做得很好,心肠要能硬的起来。
所谓“硬的起来”,应该就是这样吧。看懂了一些世事,不悲伤也并不极度愤慨,面对他,理解他,如果可以,改变他。在坚强中,带一些智慧,一些狡黠。
高中时候的我,心智单纯如小学生,几乎只懂得读书。
我从来没有关心过,我的老师们是什么样的人;我的同学们在那段青春岁月里,关注什么,思考什么,或者,迷茫什么。
阿炳曾经说,高中的我,遇到不明白的事情,总是瞪着大眼睛希望别人解惑——可很多事情,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或者并没有对我言传的必要。
我有时候觉得,也许性格如此不是一件坏事;但有时候又觉得,这样很不够。
情商不高,并没什么;但因此而忽视对世情的了解、理解,我觉得很难过。
我喜欢讲故事,希望有生之年,能够讲个好故事出来。而这个愿望越发强烈,不去做的话,甚至无法入眠。
努力看这个世界,理解他,面对他。
这些也许就是我为什么要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