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说的一切都可能是错的!
即使你赞同我的观点,你的生活也不会因此有任何改变!
除非——你采取了相应的行动。
(这是书先生在简书的第54篇文章。本文约2700字,请花5分钟来阅读。)
前几天,一不小心写了一篇10W+(点这里可以阅读)。这于我也是一个意外。我一向不喜欢蹭热点,只愿能写出高质量的文章。实际上,我已经刻意避开热点,在事情发生了好几天后才发表评论。我不追求虚高的热度,而是力图通过写作让自己学到东西,也让我的读者有所收获。
我相信,撇开刷屏的效果不谈,我上述两个目的应该是都达到了。这对我来说,比10W+的数字更让人欣慰。让我有信心这样说的是网友们的评论。
后台收到数以千计的评论,很遗憾我无法都放在留言区里。有的朋友称赞我的分析,这让我心情大好;有的朋友指出了文中的错别字,这提醒我做事要更加仔细;有的朋友提供了自己的译文,这给了我学习观摩的机会。总之,我可能是这个过程中最大的受益者——我收获了好的心情、善意的批评和翻译的知识。
所以,在此,请允许我向所有有缘看到本文的人表达我的感激之情。
对于翻译的评论,朋友们的焦点集中在tribute是否恰当, predecessors是否合适以及the country and the people中the people是否多余上面。今天的短文就谈谈这几个小问题。
关于tribute
虽然上次匆忙中发出的文章错别字不少(这一点让我近几日来寝食难安),但我实际上是一个非常严谨的人。上文中提到的所有用法,我都从至少两个渠道去查证过。一是从语料库中检索(主要是COCA,美国当代英语语料库),二是咨询英语为母语的朋友。
COCA可能是当今最大的英语语料库,收录了美式英语包括口语书面语以及8种文体近5亿词的语料,应该是很能代表美国英语的用法了。在这样一个大型语料库中,highest tribute to ...出现的频次为0。我想,这至少说明在tribute前面加highest非常少见。
tribute to ...倒是不少,不过它表示的是给一个东西或者做一件事情来表达敬意。
就此问题,我也咨询了一位美国朋友。美国人,出生和受教育都在美国,大学本科学历,所以不用担心他的母语水平。我问他在原文的情境下:tribute, respect, homage和in honor of哪个更恰当。他的回答是in honor of。这和我的想法是一致的。
这里,我必须再次强调,pay respect to是不恰当的,因为它的意思要么是“不情愿地拜访”,要么是“吊唁死者”,两个义项用在这里都不合适。另外表示尊敬某人,respect并不和to搭配,而是和for搭配,用在词组show respect for sb或者have respect for sb。如果不想用介词,也可以把sb用作间接宾语,比如:
You should show your teachers due respect. 你应该向你老师表示足够的尊敬。
下面这个链接有关于respect to/for的讨论,您可以参考一下:
https://forum.wordreference.com/threads/show-respect-for-to.3058544/
关于predecessors
有朋友留言说,predecessors表示“工作上的前任”,用在原文语境中不合适。这种看法充分说明,做翻译,仅靠一本字典是不够的。实际上,在COCA中,用predecessors来表示先辈的例子并不少见。请参考下图中的一些例子:
上面提到的那位美国朋友告诉我,如果让他在predecessors, pioneers和forerunners中选择,他会选predecessors,因为他觉得在这个语境中,predecessors最合适。
关于the country and the people
有朋友提到,the country and the people有点累赘,用一个词the nation就可以包含二者了。这位朋友说得没错。在英语中,country和nation两个词都可以同时表示“土地和居住其上的人”。所以,用其中任何一个,都可以表示出“国家和人民”的含义,行文上也更简洁。
不过,把the country and the people合在一起用也是可以的,语料库中也不乏其例:
所以,这个问题,见仁见智了。
我的译文
把上面提到的情况都综合考虑,我提供下面的译文,供朋友们参考:
In honor of our predecessors who have made great contributions both to the exploration of the unknown and to the country.
关于语言学习
也有朋友留言说书先生吹毛求疵了,认为我们中国人这么多,哪怕是Chinglish,只要我们坚持这样使用,总有一天会得到英语的承认。
我不得不很遗憾的说,这种想法有点天真了。
语言的确会发生变化,但这种变化非常缓慢。此其一。
其二,这种变化也不是由人多人少来决定的,而是由一个语言片段被使用的频率来决定的。
我们就拿中文举例。这些年来,出现了不少网络流行语,比如什么“火钳刘明”、“十动然拒”、“男默女泪”、“累觉不爱”等。但大多数这样的词汇都是昙花一现,真正沉淀下来,进入日常词汇的少之又少。用英文来说,They are just fads not trends.
原因无它,这些流行一时又很快消失的词汇,其使用场景太少,重复度不够,无法留存下来。这些流行词汇中,真正进入日常词汇的,可能“打酱油”能算上一个。原因也很简单,这是一个使用场景很丰富的词汇,经常能用到。
使用频率是决定一个词汇或者其某种形态能否生存最重要的因素,也是语言学习者需要重点关注的因素。
Long time no see是个典型的中式英语,现在是英语中得到承认的词汇。这不是因为中国人多。这个词汇是从当年在美国修铁路的华人工人中流行起来的,当时主要在华人圈里使用,后来扩展到其它美国人的圈子里。如果仅论人数,华人就算是现在在美国仍是少数。
这个词能够进入英语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使用场景广泛,使用频率高。
在英语中,由使用频率带来变化的经典例子是动词的不规则变化。现在的英语学习者应该感到幸运,我们只需要学习177个不规则变化的动词。而在几百年前,几乎所有的英语动词都是不规则变化的。
这种不规则变化不但我们觉得学着困难,英国人也觉得麻烦,于是慢慢地大部分都变为了规则变化。现在保留不规则变化的动词都是常用动词,比如have, make, do, catch等。因为常用,能够记住,所以没有变为规则变化。
在新加坡、菲律宾等国家,人们也说英语。他们的英语中有很多词汇和搭配在英国人、美国人等的词汇里找不到。比如新加坡英语中常常在句子结尾加个lah,其实是来自中文的“啦”。
Can I have more spice?
Can lah! Can lah!
Can lah也是新加坡英语的一种独特用法,很明显受中文影响。所以,我们把新加坡人说的英语叫做Singlish,以显示其和English的区别。但是,不要以为Singlish成立,Chinglish也可以如法炮制。
原因很简单,英语在新加坡是日常使用语言,使用频率决定了这些词汇和用法能够保留并被使用者接受。但在中国,英语并非日常使用语言。你所创造的Chinglish可能就只有你使用,每个人都在创造不同的Chinglish,因为没有使用,所以无法留存。
所以,书先生的建议是,在中国,我们还是老老实实学习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英语用法,不要“妄想”Chinglish可以逆袭。
最后,基于使用频率对语言的重要影响,我提供几条语言学习的建议,供朋友们参考:
- 多观察母语者的语言使用,多输入地道的英语。
- 多记忆使用频率高的多词组合(lexical bundles, prefabricated sequences, or whatever they are called),这可以提高我们输出的流利度。
- 背单词可以按照使用频率来记,先背频率高的。
【作者简介】
书先生和路夫人,80后大学教师一对。
书先生语言老司机,玩转英语、德语、Python计算机编程;
路夫人旅游达人,足迹遍及欧洲、美洲、亚洲和大洋洲!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过精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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