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签记事《乘船押解》

乘船押解20260512

文-关中麦客

1994年夏季,我与两名同事在福州市局预审处的协助下,于福州一处城中村捕获了脱逃的抢劫犯牛某华。

当时,福州没有发往西安的列车,我们要返回西安,必须由福州马尾港乘船往上海,再由上海乘火车往西安。

按规定,普通民警乘船只能购买二等舱船票,被押解的人犯(那是对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称呼)只能购买统舱船票。

经福州预审处同事的协调,我们先于其他乘客登船。牛某华也被我们带进了二等舱。

我们乘坐的是一艘上海海运局的4000吨客轮,船名中有个“新”字。这艘船的二等舱设四张架子床,可容八名乘客。我们买的票是两个上铺,一个下铺。上船后,我们就将牛某华铐在了下铺。

刚安置停当,其他的乘客开始上船,与我们同住一个舱室的是五名各带着一个孩子的妇女,这五名妇女一进舱室,立刻看到这舱室中有警察押解着罪犯,立刻惊慌地大呼小叫起来,这些妇女的丈夫买的都是统舱票,闻讯也来到我们住的舱室,与各自的妻子一起喧闹,执意不愿与罪犯同住一间舱室。

舱内的动静引来了船上的乘警,乘警又叫来了队长,队长的年龄和我相仿,他听我介绍了情况后说,老兄,你们带着罪犯跟我们走,给你们换一间舱室。

这艘4000吨客船上的乘警大约有十几人,队长的级别较高,在船上颇有些权力。

队长带我们一直上到客船的顶层甲板,这里有一间一等客舱,舱内设有四张单人床,还有独立卫生间。队长对我们说,这是一等舱,你们就住这间。我对队长说,住一等舱,按规定我们可报销不了。队长笑了:不用你们买票,你们住就是了。队长又说:你们也不用到餐厅用餐,我安排餐厅给你们送饭。

我原先乘坐过客轮,知道船上餐厅的饭食不便宜,有些局促,扭捏着对队长说,饭就不要送了,我们自己带着吃的。队长看出了我的窘态,又笑了:你们放心,一等舱含有餐食,吃饭是免费的。

客船离港行驶了一段时间后,我带着一盒中华烟去了乘警室,想和队长坐坐,表示些谢意,乘警室内只有一名乘警,他告诉我,客船要通过台湾海峡了,队长带着全体乘警在船舷边执勤。

这时我注意到乘警室内挂着的黑板上的一条通知:“001舱有西安市公安局人员执行押解任务,交接班的同志在交接班时必须前往001舱室巡查,协助西安局的同志落实押解安全措施。”

这趟客船是下午4时许驶离马尾港,第二天上午10时抵达上海港。在这期间中,每隔两小时,就有船上乘警进入我们舱室,他们一进来先查看一下铐着牛某华的手铐,然后坐下抽上一支烟,和我们聊上几句后这才离去。

船抵上海港,又有两名乘警和我们一起押解着牛某华下船,一直送我们乘上出租车。

那时,在警界流行着一句话:“天下警察是一家。”

于霞楼名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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