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事件短评
在一场号称3000万女孩同一天失恋的事件中,可谓是苦水泛滥成灾,造成微博短时休克。可列为十大年度网络事件之中。
曾闻鹿晗粉丝团体之高度组织协调,精细的内部管理,系统的规章制度,俨然不亚于任何一个社会团体。其疯狂者一掷千金为博一笑者有之,而西来消费主义的糟粕可谓在所谓流量明星潮流中影响最甚,劣迹斑斑,其背后传销式的营销,洗脑式的舆论引导,无所不用其极。最令人痛心者,有关方面,监管缺位,教育无方者,恐难逃失责之咎。
这场失恋的假故事中,不论用什么理论或观点解释,都难掩其间粉丝与明星间单纯的利益关系。所谓共同成长的修辞,难以避免这种花钱投入心力的幻象式的爱情关系落入消费买卖勾当中。这一关系既无善始,恐更无善终。花钱买个开心,仅此而已。若长久沉溺于此,想象中心智颠倒错乱,以假为真者,失心久矣。
这只是一场有关利益的消费游戏,你买得到幻象,但买不到爱情。爱情从来不可出售,也不必出售。爱作为人之天赋良能,从来不是谁消费得起的,但却是谁都能负担得起的。
爱情沾上消费,注定会两败俱伤,一拍3000万散。那这样真有这么可伤心的吗?历来长痛不如短痛,谈利不配言爱,爱情以义合,生死攸关,存亡所在。那些曲折的,蜿蜒的,盘旋的,只是人欲膨胀后催生出的空虚把戏,早破灭,早幸运。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这个事件中最假最薄弱的就是所谓的幻象式的爱情,这个事件最真最注定的是久赌必输,失望伤心的不可避免。在这场没有赢家的闹剧里,最可悲的是我们都小看了爱情,高看了自己那点被利用与相互消费的任性习气。
爱情是不可索取的。有所企图的,可被消费的,永远不会是你所期待的爱情。索取与给予从来不是有求必应的唱合,你可以求,我可以不给。爱情是你所不求的,只要是合理,我也会全身心地给你,更不求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