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认肚里没二两墨水,很多想法脑中闪过然后遗忘,鲜少要提笔记录。读完此书后总想写点啥。
其实我不太喜欢看这类犯罪社会型书籍,总觉得看起很累,很沉重,不如看点网络脑残小说,越无知越快乐。之所以想写点啥,是因为书里某些场面唤起了我的回忆,总觉得似曾相识,同时还觉得作者写那些罪犯并不是片面的突出他们的罪大恶极,也写出了他们所处的环境,犯罪的心路历程,虽然这里有艺术加工成分,真真假假的案例共同点,这些罪犯都是出生在社会最底层。其中不乏监狱里出生,大多是农村底层,还有生来畸形被遗弃者有之。现在很少看到,在上个世纪90年代,车站,菜市场路边畸形或者很小的小孩子要钱很常见,马路上车辆一停,马上涌出一群小孩卖黄桷兰之类东西,听说这些孩子要不到钱回去要挨打饿饭。农村里偷盗好像也常见,农民自身也穷,无非就是鸡被盗猪被牵。巫婆巫医的盛行,缘于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进不起医院,图精神安慰罢了。所以我想,文明要进步,首先是经济要进步,其他自然水到渠成,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盛唐时代,经济好思想也没那么多禁忌,所以才会出现衣着开放,爱情开放(皇宫里都有民间想必也是),乃至到现在,国外中国人多的地方仍然被称为唐人街,说明从未被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