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2022年以来,不少客户咨询笔者关于“双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的备案要求以及实操要点。虽 然笔者曾经就一些类似项目提供过相关法律服务,但客户仍希望了解最新在中基协备案的产品 案例。值得注意的是,中基协发布的《私募基金备案案例公示》(【2022】第1期)中最后一个不予备案的案例涉及到了“双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模式。
为此,笔者基于对“双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型基金运作模式的了解,在相关公开渠道上稍以特定关键词进行了检索,梳理了2 0 2 2、2 0 2 1以及2 0 2 0年以来一些采用该模式的基金备案 信息。
一、类似基金有何特性?
笔者很早就注意到,设置2名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私募基金,通常是政府产业投资基金、上市公司参与的基金等规模较大的基金。
二、2022年“双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案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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