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鼹鼠,别名地爬子、隐鼠。头尖,吻长,四肢短小,身体矮胖,长10余厘米,鼹 鼠的拉丁文学名就是“掘土”的意思,这种动物适于地下掘土生活。营地下洞穴生活,主要以地下昆虫及其幼虫为食。白天住在土里,夜晚出来捕食昆虫,也吃农作物的根。鼹鼠成年后,眼睛深陷在皮肤下面,视力完全退化,再加上经常不见天日,很不习惯阳光照射,一旦长时间接触阳光,中枢神经就会混乱,各器官失调,以致于死亡。
正文:到北京才两天,没日没夜的坐地铁,倒地铁,听惯了呼啸而过的声音,看到了形形色色忙忙碌碌的同类,学会了刷码乘车,路痴的特性使我依旧没有记住任何一条路,再次特别感谢导航的发明者。
每次车门喧嚣着关闭的时候,车上的人就带着自己的目的地开始了新的路程。一段风驰电掣的加速之后,窗外已完全隐入黑暗,窗户上能看到的只不过是车内的影像,如果不是偶尔有灯牌广告掠过,即便有不停的呼啸声,闪动的指示灯,我也会觉得自己仿佛在一个虚无空间一样,没有时间和空间的流逝,有的只是永久。很可怕的感觉。
车上灯火通明,不分日夜,就像是在鼹鼠的巢穴里我们依靠着钢铁巨兽肆意穿行着。
不知道倒了多少趟地铁,不记得做了多久的地铁,只是手机出发时满格的电量此时已经不足20%,提醒我这次地下旅程似乎是度过了不少的时光,真的是有一种今夕何夕的感觉。
看到出口的一刹那,只觉得晃眼,都差点忘了外面是正午时分,没有空调,不需要灯光,只有耀眼的阳光,明媚灿烂,依旧晃得人睁不开眼,一瞬间突然开始想念地铁上的凉爽与黑暗。
——习惯待在黑暗里的人,对光明早已失去了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