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纪0193
原文:
二十五年(己卯、前222)
大兴兵,使王贲攻辽东,虏燕王喜。
臣光曰:燕丹不胜一朝之忿以犯虎狼之秦,轻虑浅谋,挑怨速祸,使召公之庙不祀忽诸,罪孰大焉!而论者或谓之贤,岂不过哉!
夫为国家者,任官以才,立政以礼,怀民以仁,交邻以信。是以官得其人,政得其节,百姓怀其德,四邻亲其义。夫如是,则国家安如磐石,炽如焱火,触之者碎,犯之者焦,虽有强暴之国,尚何足畏哉!丹释此不为,顾以万乘之国,决匹夫之怒,逞盗贼之谋,功隳身僇,社稷为墟,不亦悲哉!
夫其膝行、蒲伏,非恭也;复言、重诺,非信也;糜金、散玉,非惠也;刎首、决腹,非勇也。要之,谋不远而动不义,其楚白公胜之流乎!
荆轲怀其豢养之私,不顾七族,欲以尺八匕首强燕而弱秦,不亦愚乎!故扬子论之,以要离为蛛蝥之靡,聂政为壮士之靡,荆轲为刺客之靡,皆不可谓之义。又曰:“荆轲,君子盗诸。”善哉!
王贲攻代,虏代王嘉。
王翦悉定荆江南地,降百越之君,置会稽郡。
五月,天下大酺。
解读:
公元前222年,秦国发动大规模军事行动,派遣大将王贲进攻燕国残余势力所在的辽东地区,成功俘虏了燕王喜,建立了辽东郡。
对此,司马光评论道:
燕国太子丹无法克制一时的愤怒而去触犯如虎狼般凶猛的秦国,他考虑轻率,谋划浅薄,主动挑起仇怨,加速了灾祸降临,导致燕国始祖召公的祭祀就此断绝。这样的罪过难道还不深重吗?然而有些议论者却称道太子丹贤能,这岂不是大错特错了吗!
治理国家的人,应当依据才能任命官员,遵循礼制建立政事,心怀仁爱安抚百姓,秉持诚信与邻国交往。这样,官员就能任用得当,政事就能合乎法度,百姓就会感念其恩德,四方邻国也会信服其道义。国家若能如此,便会像磐石一样稳固,像烈焰一样炽盛,触碰它的将被粉碎,冒犯它的将被焚毁。即使面对强横凶暴的国家,又有什么值得畏惧的呢!太子丹放弃这些根本的治国之道,反而凭借一个拥有万乘兵车的大国,去发泄个人般的愤怒,施行如同盗贼般的计谋,最终功业毁败、性命丧失,国家也化为废墟,这难道不是很可悲吗?
跪着前进,伏地而行,并不表示恭敬;言必行,重承诺,并不表示守信;挥霍金银、散尽珠玉,并不表示恩惠;自割颈部,自剖肚腹,并不表示勇敢。关键问题在于,他的谋略缺乏远见,行动不合道义,这大概与当年楚国的白公胜是同一类人吧!白公胜为楚平王之孙,太子建之子,因其父遭陷害而避祸吴国,后返回楚国,受封于白邑,借报仇之名发动叛乱,诛杀重臣,控制郢都,最终兵败自缢身亡。
至于荆轲,他心中只怀着太子丹豢养的私人恩情,不顾及自己全族可能遭受的灭顶之灾,妄想用一把小小的匕首来使燕国强盛、削弱秦国,这不也是很愚蠢吗!因此扬雄在评论时,将要离归为蜘蛛毒虫一类的人物,聂政归为莽撞壮士一类的人物,荆轲则归为刺客一类的人物,都认为他们不符合道义。扬雄又说:“荆轲的行为,君子会视其为盗贼吧。”这话说得真对!
与此同时,秦军的攻势并未停歇。王贲领军攻取代国,俘获代王嘉,赵国的残余势力至此被彻底清除,赵国灭亡。秦国在此设置代郡。而大将王翦则完全平定了原楚国长江以南的全部区域,使百越诸部首领归顺,秦国随之设立会稽郡。
同年五月,为庆贺这一连串胜利,秦廷特许全国举行盛大的宴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