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安全保障。广大政法工作者应牢记习总书记嘱托,铭记初心使命,在为民服务的“大熔炉”中施以“信仰、实干、廉洁”三昧真火,造就一支忠诚担当作为的政法铁军。
一昧“信仰火”,修炼忠诚为民好公仆。心中有信仰,脚下有方向,行走有力量。政法工作者一方面要保持对党绝对忠诚,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爱党敬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心中有党、真心爱党、坚定护党、全力兴党;另一方面要坚守为民情怀,坚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牢记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与民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一昧“实干火”,锤炼担当作为好干部。干部干部,干字当头,当干部就必须有实干精神。要力戒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担当,绝不能放任歪风邪气肆意发展,必须敢于亮剑,敢于与黑恶势力作斗争;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必须豁得出去,顶得上去,绝不能畏缩不前。要坚持问题导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放下笔、迈开腿、走出门,行走于群众中,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保持一往无前的干劲和不惧险阻的闯劲,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促使民生实事一件一件推进、难事一件一件落实。
一昧“廉洁火”,磨炼清白自律好青年。“廉者,政之本也。”廉洁奉公是党员干部执行力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是政法人的必然要求和法纪。政法人要始终葆有对党章党纪的敬畏之心,做到眼里有纪律、心中有纲纪,法无授权不可为,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干的不干,不该碰的不碰。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保持清醒的头脑、高度的思想觉悟和严格的行为自律。要时常对照党章规范自身的言行举止,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