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有位朋友不知哪里发了财,天天请客吃饭,喝酒。正巧,我就是被请客的其中一个。
28天,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每日醉生梦死。那时的我觉得人生就应当是要有“须尽欢,杯莫停”这种豪情。
我迷恋上这种虚假的繁荣,早已忘记这是别人给予的,再难听一些,是别人施舍的。那时心中只想反正自己不花钱,只要喊我去我便去。
慢慢地,我对那位朋友的话言听计从,他的话我当圣旨一般去执行。
再后来,他向我借钱,我把全部身家都给了他,还是不带犹豫的那种。
现在,我快挂了,他还没有把借我的钱还完。听他说他还有好多贷款没还。
他送了五年外卖了。五年前的那段时光我最为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