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输在起跑线上,但中途还是摔了一大跤,一下子觉得自己输得一败涂地,再也没有底气站起来。真的,从小学到高中,虽然家境一般,但我的成绩一直不一般,总是引人瞻目。那时,不少人称我为天才或尖子,走到哪儿,头顶都闪耀着光环。
可最最关键的那一次冲锋,我却出人意料地踏空,从此成为南来北往卑微的打工者。走过许许多多的路,我一直怯懦地低着头,不曾留下显眼的痕迹。我习惯了独来独往,便也注定我后知后觉。
倘不偶然遇着一初中同学,这么多年来,我真不知道还有初中同学的微信群存在。每当找寻到一个失散多年的同学入群,群内必热闹好一阵。我的加入,一样引起了许多同学的兴趣,毕竟,我曾是其中的学霸。
在哪儿发财啦,讨了哪儿的老婆啦,几个小孩啦等等一系列身份调查之后,便是当年同学间的各种糗事翻盘。哪怕说了一百遍,有人进来,还是会再抖一下,而且,弯来绕去,最终总会说某某与某某递纸条,送秋波,谁与谁暧昧。
世事难料,曾经班上的超级坏种,瞌睡大王,用锤子砸不透脑壳的同学要么成了什么总,要么成了什么长,或者是包工头,小老板,都发达得以群为家,红包随意撒。
也有一些像我这样潦倒的人,只得在里面跟着大泡小泡直冒,强颜欢笑,将群也暂时当作家。
每当我冒泡时,总有一个叫作“怀念从前”的人默默微笑,之后,一大帮同学跟着起哄。起初我莫名其妙,问那人,那人忸怩着,就是不肯报出真名,看朋友圈,也找不出图像。
有同学嚷开了,“浪子,百爪挠心吧,开始怀念从前吧,有许多感应了吧。”还有人闹着,“发个红包,我告诉你她是谁。”“她”,看来是个女同学,我心下一动,莫非是她?
可别看我读书时像个闷葫芦,见着女同学就脸红,说话时含着萝卜,嗡得不在腔不在调,但我确实有两把刷子,让人佩服。我不仅肯在读书上花心思,也在感情上动了心思。
虽然动得幅度不大,班里却个个知道。
我与小英的坐位最近时也隔着两张桌子,但我们却可以穿过同学的黑发同学的手,培育一段做梦都甜得要醒的爱情。一连三年,我们纯得像张白纸,却又复杂得几十页白纸都写不满。
直到初中毕业,小英打马扬鞭,去广东潇潇洒洒,我上高中,跌进更密闭的牢笼,我们爱情的嫩芽才被彼此狠心闭眼一掐,夭折于青春年华。
“是小英吧。”我发了一个红包,跟着发了一条消息。
“果然聪明,心有灵犀哟。”同学抢完了红包,不忘调侃一句,“怀念从前”也发来一个害羞的表情。我的心里起了涟漪,许多从前在眼前晃荡。只是如今,我寡汉一条,更没有资格了。
我很想让她爆照,但话到嘴边还是忍住了。唉,我真想看看她,那个娴静温柔单纯的女孩,十多年了,穿过手机屏幕看看她的黑发她的手。
有老早入群的同学像发现了什么,直喊道,“浪子,小英等你好久了,可别再错过哟。”“嗯嗯,真是前生有缘,今生注定会重逢再续呢。”
我觉得他们的玩笑开得过头了,都三十多岁的人了,将人家老公放在哪儿呢。
有同学似我肚里的蛔虫,立时发来微信。
原来,小英现在也单身了。
小英与老公在广东认识的,处了几年便结了婚。婚后日子很美满,生有一个乖巧的儿子。
岂料,在儿子六岁,也就是前年,老公在广东出了车祸,当场撞死。
小英就这么单着,没找到合适的。
我心有些痛,为她,也为自己。因为前年,我也开始单着了。
我一直在工地上干,与女孩子没什么交集。在二十五岁时,在婶婶的介绍下,与邻村一个女孩任务式地匆匆完婚。我高中毕业,在农村也算个文化人,喜欢一个人窝在某处划划写写,尽管没名堂,但总有兴致。
老婆却不一样,初中毕业的她大大咧咧,兴致只在麻将桌上。开始,她一直打,倒也没妨碍我,有空就各干各的。可是,有了孩子,她不仅不收敛,反而更凶。我有空,她就将孩子放我手上,我没空,孩子就在她怀里整日整夜听麻将。饭不烧,衣不洗,收入小,牌玩得大。我劝过许多次不要玩牌,凑合着将孩子养大,她反而天天发脾气骂我没用,养不起女人。
实在受不了,人近中年,我不得不怀疑人生。最后,冲冠一怒,不,是冲她一怒(我不习惯戴帽),狠下心离了婚,儿子归我。
真是,幸福的人都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但,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我感受到了一丝幸福,冥冥之中,小英真像在等我。
这不,小英很快便加了我。话匣子一打开,竟与初中时完全是无缝链接,自然得不能太自然。
不知是她有意还是我有意,应该是我们都有意,心思开始朝一处动了,动得幅度相当大。
我有些懊恼自己,约会居然让她先提出来,我又有些庆幸自己,年少时的心思没白花。所以呀,朋友,你要相信,所有你曾经说过的话,走过的路,恋过的爱,都是命中注定,总会在某一日有所回应。
小英约我去镇上一处僻静的餐馆,我心情无比激动,将脸洗了一遍又一遍,头发捋了一次又一次。那餐馆我知道,很有情调,而且楼上就是宾馆。你别想歪了,我的意思只是说这儿建得有规模,有档次,我并不是一个瞌睡大的人,白天哪里睡得着呢。
十多年了,小英一出现,我一眼就认出了她。她穿着一件薄衬衣,下面套着一条裙子,搭配得相当简单。但我怎么看怎么喜欢,这成熟的人儿呀,早在我的梦中出现千百遍。
她依旧漂亮,而且风姿绰约,我都佩服起当年的自己了,原来只爱着美人。
小英朝我微笑着,款款而坐。我很奇怪,我在外一向低眉顺眼,但在她面前,我挺着胸,溢满笑,自信得要跳。
我殷勤地给她倒上茶,并将菜单递给她。我这个人比较务实,人是铁,饭是钢,先吃饱,才好干别的事,比如聊天,玩手机,彼此欣赏。
这时,她的手机响了。她拿出来接听,讲了一两分钟,我还沉浸在那美妙的声音中,她一把拉起我朝外走。
手好柔,我懵里懵懂。
“走,张同学让我们去他那儿,有人等着打牌。”小英急切地说着。
“哎,你打不打?哦,好像你说过,你不会。”小英又掏出手机,滴滴滴过后,电话通了,“哎,再找一个人哈,浪子不会打呢。”
小英挂了手机,“走,你也跟着学学,以后好凑角。”
我像被什么东西迷住了,只随着那脚步奔,有些踉跄。手上的热量散了些,扯得有点痛。
一到张同学家,小英与他们像认识了三生三世,不用任何客套,直接坐到桌子上,哗啦哗啦起来。
我僵硬地坐在小英旁边,看她熟稔地摸牌出牌。她的脸上带着微笑,我有些恍惚,分明很熟悉,但又分明很陌生。
我只认得牌,却不会打。我看到每一局结束后,小英都大把大把地出钱,但她一直微笑着。
“小英真女中豪杰呀,牌风好,输赢不形于色,我喜欢。”对家吹了一口烟,赞道。
“女大款呢,输得起。”下家陪着笑。
“莫啰嗦,死鬼赔的那些钱快没了呢。”小英推倒了牌,在包里掏来掏去,什么都没掏出来。
“浪子,借我点钱。手真霉,这么快就输完了。”
幸亏今天是约会,我连吃饭和开房的钱都准备了,要在平时,可尴尬了。
我将口袋里的一千块钱都给了小英。
“真烦人,又有么事呢?”小英拿出手机,大声“喂”起来。随即她想起什么,头一偏,“浪子,再帮我一下,儿子放学了,要过两条马路,母亲去不安全,帮我接一下吧。”
我霍地一下站起,迅速出了门。我一刻都不想在这儿呆了。
刚走出院子,我的手机响了,“哎,阿明咧,你快点到医院,仔仔的脚摔了,肿得老高呢,恐怕骨折了。记着,多带些钱哈。”
我一摸口袋,里面是空的。
我眼前一黑,摔了一跤,怎么用力都爬不起来。一阵风吹过来,我冷汗直冒,发不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