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上路执勤是一种社会活动。而人的社会活动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不与人或很少与人打交道的活动,如考古学家,植物学家等。而更多的是与人交往的社会活动,一些是与正常人进行的一般性交往,比如社会公民之间的一般交往;而另一些是与有问题的人打交道,比如医生每天与病人打交道,狱警每天与犯人打交道,交警则多与违反交通规则甚至违法的公民打交道。
那么,在与这些有问题的人交往过程中,指出其问题,并要对其进行指导教育,就要要一个认识:任何人都希望被看到,被尊重,被肯定,被否定时一定是会不高兴的。也就是说人都是有认知,有情绪,有思维的,当受到外部刺激时就会启动防御机制,防范意识,比如违规被交警拦截时的辩解或过激言行,这是人之本能。所以在与人交往中,就要有一种不被喜欢,不被接受的心理准备。作为交警,每天要干预违规行为,被人不理解不接受不喜欢就会成为一种常态。所以说要有与违规违法人员进行长期心理斗争的装备。
19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交警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不配合的群众,一方面大家都想享受良好畅通的交通环境,另一方面又想投机不守交规,这就是社会矛盾的具体体现。
所以作为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一要允许群众接受教育惩罚时的不开心。违规人员的不开心是他自己的事儿,这与执法人员无关。只要是执法教育合情合理合法,消化不开心那是违规人员的事。二就是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业务素质。用更巧妙的办法解决这种不配合。
一个人格健全的人,其人生价值不是建立在别人的开心,认同之上,也不是建立在服务对象的评价之上。而是建立在自己为这个社会做了多少贡献,实现了什么价值,这是自信的一点。实现人生价值,找到自己的价值点,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做好自我隔离和心理防护,你就是你,我就是我,不被外界感染,用积极情绪和理性健康的中国心应对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