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好全体党员深入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以《条例》为戒尺,时刻对标对表,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融入日常,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知行合一”。
用心苦读,一字一句深入钻研。抓好理论学习最基本的就是要读原著,学原文,个人自学时不仅要原原本本学《条例》,做好新旧对比,字字句句学懂弄通,也要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要求、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等纳入自学计划,深入理解《条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领导更是要发挥“领头雁”作用,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在各种会议逐章逐条领学导读,认真开展研讨交流,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警示教育,真实案例警醒反思。各级党组织可以结合生活或工作实际,运用本地本部门本系统警示教育资源,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中深藏的违纪违法主客观因素,立足案件背后体制机制问题,针对症结和根源靶向施治、综合施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扫除思想灰尘,使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真抓实干,下足功夫笃行担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学习效果的呈现最终都体现在实践上。在生活和工作中,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好日常学习,更要在工作中运用好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每做一项工作都要严于律己,稳扎稳打,在生活中也要将《条例》紧密联系个人思想,时时自省,我们要自觉对照各项规定,检视自身,针对自己的问题和短板,用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