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对“光”一字并不陌生,他有许多意思,如:光明、阳光、灯光等。有人说,光是正义的化身,是希望的代号,是所有美丽生物的源头,还是“明”的另一种说法。我对光并无任何深的理解,只有浅浅明白一点儿。
对于我这种住在城市中的人,并不会去看大自然美景,大山与河川。因此,我更不会关注看不到,摸不到,嗅不到,听不到的光。只是偶尔闲暇之余,会在楼上看天而已。不知是不是巧合,最近睡在楼上常常会被透过窗帘的光叫醒,睁眼时,习惯让我看向表,“6点多”我迷迷糊糊的自言自语。我着了装,打开门,迈出脚,张开朦胧的双眼。温和的晨光投到了我身上,引得我清醒起来,我走向阳台边不由睁大了双眼,缓缓升起的太阳染红了周边的云,光穿过云彩射向大地,把残留的黑暗驱赶到了地下,让大地焕然一新。
当光芒散开来,会照亮每一个角落,照亮开放的花儿,小草也会照亮人内心的阴暗。
在我看来,阳光不仅仅是光明,还是一只人心中的蜡烛,一盏指路的明灯,“日出红光散,分辉照雪崖。”当光明到人间时,会清除人心中的残血,把正义撒满全身。
我喜欢光,因为他是无私的,不像小人一样索要高利,而是不求回报的散到全世界;我喜欢光,因为它是会让人“亮”起来。
温暖的阳光穿梭于缝隙的气息。舒坦,漫长。紫檀的香味,弥漫在春日,把天地间,一切空虚盈满,阳光下是一道纤绝的尘陌,呢喃着天真,充盈着那抹曾经深不可测的孤清而飘逸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