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了一个关于樊登读书的演讲突然有点感悟。
作为“樊登读书”的资深会员,我自认我与樊登老师是心灵相通的。虽然未曾谋面,但是樊登老师的形象在我内心深处是非常清晰和丰满的,他就像邻家的大哥有血有肉有爱有恨,可以一起打篮球可以一起喝啤酒撸串;他的经历有过成功也有过失败,有过喜悦也有过彷徨。我突然发现我之所以成为樊登读书的会员,更多的是因为樊登老师的真实。
前几天听一位从事樊登读书事业的老师讲课。她把樊登老师比喻成佛陀,说樊登老师做的事情是在布道,我们每一次转发樊登读书的二维码是在结善缘。我们不同意这样的观点,就像樊登老师解释“子入太庙,每事问”中他对孔子的理解一样,他认为:“孔子不是想表达自己很谦虚,明明知道还要问别人”,孔子不是那样的人。我也这样认为樊登老师也不是为布道而创办“樊登读书”,反而“樊登读书”是他的一门生意,只不过在做这门生意的过程中他发现又能帮助很多人,然后又促进他更执着的去把“樊登读书”做下去帮助更多的人,良性互动。
由此我想到这句话“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大家觉得做学问“为己”好还是“为人”好呢?你读书学习是“为己”还是“为人”呢?回答这个问题得有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给“为己”和“为人”提前定义好。我们默认的定义是:“为己”是为自己而学,是在提升自身的修养和技能;“为人”是为别人而学,是为了让别人知道你学的这种状态而学,是为了一种存在感。这种定义下我们肯定是认同“古之学者为己”的观点,反对当下这种为刷存在感的行为。
我今天想说的是我的另一种解读,当然这个解读也是得给这两个词提前定义一下,把“为人”的定义改成帮助别人。当下全世界各种价值观体系下我们都认同的一种价值观是:人生最大的意义就是奉献。“奉献”包含奉献你的生命、你的时间、你的金钱、和你的一切。奉献的对象是谁,是他人。为什么说大家都认可这个价值观呢,因为每一种文化里面都存在“英雄”。如果把“奉献”看做是一个集合,这个集合里面包含“帮助”这个词,在我们不想奉献我们生命的时候,帮助别人也是一种值得提倡的价值观。这种帮助当然也是在我们价值观体系下认可的可以推动社会正向发展的行为。
这里转到了“帮助”这个词。古之学者为己,为自己获取知识,在获取知识之后又是为了谁呢?“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还是为了去帮助别人,推动社会正向发展。今之学者呢?在“为人”之前首先要“为己”去获取足够的知识和技能,从而去实现帮助别人的重大人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