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色情、技术中立与国家竞争力》
——桑本谦
本文以快播案为起点,首先对色情做了定义,然后进一步分析了“色情禁忌”的起源:它不是一种社会性的契约。而更可能是一种“家长”式的“一厢情愿”的规范。并由此形成了一种不可动摇的社会观念。但真正的风险可能在于互联网时代网络色情带来的社会风险,包括性唤起阈值的提高;男性约会动机的减少;两性亲密的程度降低;男性进取心下降(阴盛阳衰)等。而自古以来就有的“色情禁忌”对于今天的网络色情所可能带来的风险恰好歪打正着。
自2004年开始,网络技术被应用于色情网站的建立和传播,通过采取论坛模式、“色情黑客”盗取资源、鼓励网民共享资源、与搜索引擎、广告联盟签订合作协议以达到宣传、传播的目的、以及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资金服务等方式形成了一整套网络色情产业商业模式。而快播提供了一个平台,充当了色情网站与网民之间媒介的角色,自然无法置身事外。 1994年中国接入互联网以来,对网络色情的监管就已然开始,虽然屡禁不止,但直到2015年,可见成效。快播就是治理过程中的牺牲品之一。
但对于网络色情的监管和治理,我们所付出的成本可能不仅仅指国家司法、执法层面的成本。按照帕彻.巴斯的观点,“论坛Usenet”、“数字电视”、“网络聊天室”“联盟营销”“cookie”……无疑都是网络色情发明创造的杰作。这意味着决策者“扫黄打非”的社会政策,可能会阻碍中国互联网的技术创新与发展。导致互联网平台企业的而互联网的创新发展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其比扫黄打非的所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更加迫在眉睫,所以我们仍需发挥“色情引擎”在促进互联网技术革新以及创造商业模式等的这些积极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