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的一个春日午后,阳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洒在北方某大军区机关的院子里,一切都显得那么平静而有序。然而,这份宁静很快被一阵突如其来的争执声打破。争执的双方,一方是大军区政委李明辉,一位以铁腕治军著称的老红军后代;另一方则是军区直属歌舞团的几位领导,平日里他们总是以艺术为傲,如今却面带尴尬,站在了政治与艺术的十字路口。
事情的起因,源于一份看似不起眼的演出合同。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军区歌舞团也开始尝试走出军营,参与一些商业演出。这本是拓宽艺术视野、服务社会的好事,但这次的合同却引发了不小的风波。原来,合同中规定,歌舞团需在某次商业活动中表演一系列与军队形象不符的节目,甚至包括一些低俗媚俗的内容。
消息传到李明辉政委耳中,他顿时火冒三丈。在他看来,军队是国家的脊梁,军人的形象不容玷污,更不能为了金钱利益而牺牲原则。于是,他立即召集歌舞团领导到办公室,准备进行一场严肃的对话。
“你们看看这份合同!”李明辉政委将合同重重地摔在桌上,脸色铁青,“这是我们作为军人应有的形象吗?低俗、媚俗,这是对军队荣誉的亵渎!”
歌舞团的领导们面面相觑,显然没料到会遭到如此强烈的反应。其中一位团长小心翼翼地解释道:“李政委,我们也是想为团里多争取些经费,改善大家的生活条件。而且,这些节目只是部分环节,不会影响整体的正面形象。”
“经费?条件?”李明辉政委的声音提高了八度,“如果连最基本的底线都守不住,再多的经费、再好的条件又有什么用?我们代表的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是国家的形象!你们这样做,考虑过后果吗?”
面对政委的严厉质问,歌舞团的领导们顿时哑口无言。这时,李明辉政委的语气稍微缓和了一些,但依旧坚定:“我给你们一天时间,要么撤掉这份合同,要么我先撤了你们团长!这不是开玩笑,我是认真的!”
说完,李明辉政委站起身,目光如炬地扫视着在场的每一个人,那眼神中既有不容置疑的威严,也有对后辈的深切期望。他知道,自己这番话可能得罪人,但为了军队的荣誉和形象,他必须这么做。
一天的时间很快过去,歌舞团最终做出了明智的选择——撤掉了那份有损军队形象的演出合同。消息传出后,不仅赢得了广大官兵的赞誉,也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人们纷纷赞扬李明辉政委的刚正不阿和对军队荣誉的坚守。
【参考文献与史料书籍】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简编》
《改革开放与军队文化建设》
《当代中国军队的纪律与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