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的文章,娜娜说写得还不错,但是又加了一句和《最后的棒棒》那本书里的内容有些雷同,我解释了一下,确实是看了之后才动笔,也借鉴了其中的一个场景,她又说是挺雷同的。挺雷同三个字一下就伤到了我,难受得眼泪就掉了下来,这和说我抄袭有什么区别呢?我一气之下说那我把文删了,不过被她劝住了,她说雷同不是说抄袭,这种类型的文怎么写都很相似,就像恋爱文一样,我就说我要写一篇又甜又虐的恋爱文,她说只要不是一股腐臭味就好,我说那我就写又甜又虐又腐臭又俗气的恋爱文,一下子把我自己都逗笑了。这件事也就过去了。
其实不该写恋爱文,因为写的过程需要把自己代入进去,难免会心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