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苏富比的早餐》第一篇拆书稿。
两句话来介绍下作者菲利普胡克吧。他是在苏富比拍卖行从业40余年的内行人,所以吐槽艺术界想要达到最好效果,必然少不了这样的资历去保障吐槽质量。
很多人会好奇,一本介绍艺术的入门书籍为何要叫”苏富比的早餐“。对此,我想做一个大胆的臆测,因为看过全书的人必然有一个感受就是这本书的内容非常散。
虽然是分为五个部分,但每一模块的内容更像是作者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所以我们不妨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想象自己是在和胡克坐在苏富比街边周围的咖啡店里,透过玻璃橱窗看着过往人群就艺术与经济价值之间进行一场酣谈。
至于为什么吃的是早餐而不是午餐、晚餐。我觉得哪一餐都无妨,下午茶也可以。如果硬要加上一点合理的理由,那就不妨认为对于金融业的人来说午餐匆匆,晚餐时间更适合留给自己或家人朋友,工作狂的话另当别论。
当我们面对一件艺术品时,我们通常都会好奇几个问题:这谁创作的?作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它值多少钱?
其实这几个问题也是通向鉴赏之路的敲门砖。不同于国内填鸭式科普,胡克单刀直捣当今人们的敏感点:金钱,通过价值的衡量标准来带我们看那些看不懂的无价艺术。
决定一件艺术品的价值,我们必然首要考虑的就是这件艺术品是谁创作的。而第一章的内容里就向我们回答了这个“谁”曾以怎样的方式或者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可以让自己的作品增值。
一般来说,能让一个艺术家及其作品受到追捧无外乎两点:个人经历与品牌价值。
正如我们时有耳闻,艺术家三个字给人直冲入脑的常见形容词:精神病。
不过这词在艺术界并不是贬义词,它更是一种褒义的叙实词。因为艺术家一般都是那些与社会抗衡的个体,他们挑战着社会的偏见,并摧毁着社会的确定性。
以个体挑战群体,少有人会不郁闷。这一点,在我们这个时代更是深有体会。
如何能以最独特的方式表现出自己的野心和不满是一个经常会令艺术家们抓耳挠腮的问题。
而就这一个问题就将艺术家割裂为两类。为了方便理解,我给这两类艺术家起了名:自由派艺术家和商业派艺术家。
字面理解,一类是我们今日所见可称为“伟大”的艺术家,这类艺术家对我们掌握着主动权,我们时长看不懂他们的作品却又愿意孜孜不倦的研究,甚至我们也不见得会喜欢他们的风格,但更多时候都干脆奉为圭臬。
人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信仰的都是不理解的东西,相信的权威也都是众口一词的东西。
一类是追求商业价值,愿意迎合大众而创作的艺术家。这类艺术家更多是被动的,他们太知道大众的口味,于是这类作品往往呈现的或是一派静好或是符合当时社会某种情绪主义的产物。我们很容易喜欢这类作品。
毕竟很少有人会不喜欢对自己“好”的能量体,当然这能量体可能是人可能是物。
这两类艺术家虽然从结果上看都会出现创作障碍的情况,但双方烦恼源却不一样。前者是真的灵感跑路,后者是困于一种以商为目的的创作模式无法自拔。
灵感这个东西,你可以靠它换取欢愉,但你不能指它为生。这道理恕我用个很俗的比喻,你可以靠吃火锅辣条麻辣烫换口味,但你不能三餐顿顿吃,否则身体一定会亮红灯。
所以艺术家们在等待灵感时,就像在等待戈多。往往等着等着就疯了。
疯子的大脑是无序的,就像是一段有序DNA被打碎飘散在空间里,片段画面是有的,乱组就不一定是什么了。
但乱组这个过程往往就是创造。
图片发自简书App
这幅画是爱德华蒙克的《呐喊》,很经典也很具有价值性。甚至很多家居装饰画、水杯甚至床品都会印有这幅图。
蒙克创作这幅画时还处在患有精神疾病时期。尽管他拒绝接受治疗,因为他觉得他的痛苦是创作之源,但不知何因他还是配合了治疗。但恢复之后,他的作品显得中规中矩的多,也的确不再如之前那般令人震撼,价值自然也不如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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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我们可以推断,精神紊乱与创造力之间是有着密切联系的。
关于创造力,在此我很想提一点我自己的看法。我一直认为儿童的创造力是不同于任何艺术家的。当然这里的儿童指那些未被制度化、未被驯化的具有天然创造力的孩子。
因为他们脑空间是空白的,是随着世界事物不断输入从而不断随意输出的。这种表达方式是天马行空而无目的性的。
而成人,遑论是否为艺术家,更多输出的是程序化的内容,即便看似随意也都有神经紧绷的痕迹。很多时候已经不是创造,而是像算法一样随意搭配写一个结果。但能在四面皆是机关的社会墙面挤压到无法动弹的地步下,自吞“疯狂”为药,引爆自己炸掉束缚,再以意识重新组合个人化的以往素材也不失为独特。
回到正题,当一个人游走在疯狂边缘时,是会做出很多狂热的事情。比如为了解决灵感来源的问题,他们会有赖于模特,当关系更加亲密时,模特就会变成缪斯。换句话说,缪斯就是长期的有性爱关系的模特。
此时艺术家的作品往往会充斥着性爱张力。而在缪斯与艺术家之间诞生的作品往往分为四类:一位特定模特的美好身体、激发恋爱与肉欲、肉体之爱的狂欢、由一段剧烈而忧伤的恋情引发的自我表达。
尤其当缪斯与艺术家的经历为大众所知时,更会为他们的作品增值。这一点我们可以在晚晚和刘野身上得到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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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混艺术圈的,所以是知道晚晚早于刘野。晚晚曾是刘野的模特这件事也是在她的知名度提高后而被挖掘出来。那时起,刘野的画也得到了新一轮溢价。
所以这里你就很难说究竟刘野是晚晚的伯乐,还是说晚晚是刘野的品牌缪斯。
那么当艺术家踏进真正的疯狂后,灵感就只是暗夜的守门员了,因为灵感背后等待他们的不是监狱就是死亡。
但非常戏剧性的是,进监狱和自杀这两件事反而会奠定了他们自居“正义者”的身份,而艺术家的身份会因此更加闪亮,勇者无畏的光环会牢牢的套在直面迫害的“英雄主义”之名上。
看似浪漫的悲剧又会让他们在市场流通的作品因为稀少而显得弥足珍贵,也断绝了高龄后可能创作劣质作品的可能性。
“绝唱”反而更能推动商品价值。
其实,到这里我真不知道艺术家的死亡也能成为刺激溢价的诱因是该令人为艺术家个体悲哀,还是应该为其死后能留名青史这件事而鼓掌。
胡克在第一章的第一小节的内容就提到了波西米亚主义。很多人艺术圈外的人见到这个词可能脑海中第一个印象就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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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实不然,实际上通过上述内容,你就知道对于多数疯狂的艺术家来说,他们的一生就是波西米亚主义的拥趸者,原始一点说,他们就像当今社会里的吉普赛人。总是追求着一些与众不同,内心被不可抗拒的创意冲动驱动着,无节制酗酒、凌乱的两性关系、不合时宜的装扮等等。
以上是个人经历能为作品带来增值的因素。也是从艺术家个人角度而言。
那么从艺术品交易商的角度来说,若想提高一个艺术家的作品价值,最好的营销策略就是提升品牌性。
艺术品市场其实十分看重的是高辨识度的艺术品,因为它本质出售的就是品牌。
最简单的例子,我们熟知的乔治莫兰迪。他的瓶子罐子成为家居模版首选,他的作品配色更是融入到生活用品的方方面面,成为高级性冷淡的代言词。
也正因如此,他的作品也是不断随市场的品牌延展而溢价增值。
这是艺术作品在民间自发式先引发的品牌连锁性。
若交易商们想主动性的推高某类作品价值,则可以通过强调艺术家的聚居地和属地或冠以艺术家某种属性的主义。
聚居地和属地会带来品牌价值性是因为他们也属于艺术家们的个人生活经历,了解这些就能知道当时创作时的背景环境,甚至还有可能因为他们有在蒙马特高地、切尔西、伦敦这类城市聚居地以及乡村度假属地的经历,而了解到他们与其他画家之间的联系甚至私密生活。
总的来说,我觉得都是以为了满足猎奇为看点。且在同一个地方来来往往的人多了,便成就了不朽的神话。神话性往往伴随着神秘性,这对人的天性来说就是极大的诱惑啊。
而各种主义会成为价值诱因,也是很有故事性的。原本各种主义的出现是艺评人和艺术史学家为了让历史变得合理,为了让其发展有一个可追溯的顺序而创造的。
用的久了,到后来为了让公众理解自己创作,艺术家们也就自然而然的接受被冠以某种主义这件事了。从商业角度来说,能被归为某类经典主义的作品能广被追捧,有流量就有货币流入啦。
顺便科普一下,按顺序来说:古典主义、浪漫主义、自然主义、现实主义这些都是最早在法国使用。到了英国,大家更习惯用拉斐尔前派主义、漩涡主义,以及到后来出现的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
在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下更是各自有100多种主义。像是今天我们所熟知的极简主义、照相写实主义、波普艺术归属的达达主义都是属于现代主义门派下的。
最后,不可能被遗落下并且最能够体现艺术家内心活动的直观方式就是艺术家手稿,也就是他们的日记。
我必须得承认,除了那些不爱表达的艺术家,但凡肯用日记记录自己内在起伏的痛苦、充沛的灵魂状态、并将这些外化的画家们或者雕塑家们都可以称的上是优秀的作家。
因为他们的日记是真实而直接的,他们能够忠实的探索与视觉体验等量齐观的言辞去传递绘画创作的快乐和挫败感。
从交易商角度,这些优秀的日记能够引领大众艺术家们更广阔的内心秘境,更方便他们对艺术品进行品鉴和估价。
但对于艺术家本身,写下痛苦就是一个让痛苦更易被接受,更易与自己和解的过程。甚至,对一些人来说,这些文字是一种加强生命秩序的方式。
以上就是《苏富比的早餐》第一章的内容。我是果果,若觉得有所收获或者意犹未尽请关注下一篇拆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