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偶尔扫过一眼电视机,发现山鸡哥居然演了一部电视剧。
对山鸡哥演的电视剧,唯一的印象就是《鹿鼎记》了,那是一个无法逾越的顶峰,此后,人间再无韦小宝。
于是,怀着难抑的激动,我走进了那个在阳光下需要打灯笼的年代。
《破晓》和一般的民国剧不同的是,它更像是一部律政剧。剧中的大法官和探长的交锋,都是披着法律的外衣。法庭的庭审中,傲慢的公诉人拧歪的嘴脸虽然让人气愤,但是好歹看了一场结结实实的民国时期的法庭戏。
本案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一向耀武扬威的力行社负责人李炳君遭人陷害,而给他定罪的依据,就是他一直用来迫害他人的《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
近来看《你的第一本哲学书》,其中提到一个问题,要“对与错”。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对错的标准,这是关于道德基础的讨论。书中是这样说的“道德的基础在于如下的信念:某些特殊的人(或者动物)受益或受损,这不仅在当事者自己看来是好事或者坏事,而且从普遍的,每一个理智健全的人都能够理解的角度看,它是好事或者坏事。”
《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之所以是一部恶法,是因为它使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处在了一种危险的状态。任何人都可能被定罪、被处以极刑,哪怕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实他有犯罪行为。李炳君大肆利用《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为自己谋利的时候,他也许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也会成为这部法律的受害者,不得不用枪和杀戮来保护自己的生命。
这就像今年奥斯卡最佳动画长片《疯狂动物城》中体现的一样,在影片的前半段,都是食肉动物凭借自己的优势站在歧视链的顶端,对食草动物采用种种边缘化的手段打压食草动物的梦想。而谁知世事翻转,正是之前食肉动物不断提及的“攻击性”的优点,有一天也会使他们沦落到歧视链的底端,被人数庞大的食草动物打压。
这也许就是评判对错标准的来源之一吧,如果一个事物可能会给任何人都带来不利,那就是错的。一部恶法如此,歧视的观念亦如此。
本剧中很意外的,我最喜欢的是俞灏明演的小律师叶靖奇。虽然在剧中,他看起来鲁莽、冲动、执拗,给主角田继业带来了无穷的麻烦。但是,我却爱他那热血、执着地追求公义的劲头。
看民国剧,总有这种感觉。那些热血的革命志士成了令人反感的角色。因为他们空有理论、空有热血,行事冲动、思想固执,只知道为那个虚无缥缈的革命理想去奋斗,却不知道如何奋斗,也不知道在打碎旧制度后,如何给战乱中的人民一个安定的环境。他们给主角带来的,是麻烦和灾难。《镖门》中的闫金水如此、《京城四少》的杜立寒亦如此。叶靖奇虽然不是革命党,但是他几近固执地追逐真相,拼尽全力地去还何如是一个清白,那份热血和执着,和革命党如出一辙。
但是,这一次,我却被他感动。其实他才是前半部分剧情的推动者。正是他的执着和冲动,如铁幕下的微光,让我们能看到,即使在那样黑暗的司法环境下,依然有人,用年轻的热血,对社会不公抗争。即使,何如是无罪释放,并不会给他带来切身的好处,但是,我相信,如果他任由何如是被扣上杀人的罪名而被处决,他今生再难安宁。
他便是《JFK》中所致敬的“追求真理的年轻人。”
如果,叶靖奇遇见了石神,在石神问“如果真相使人痛苦,为什么不选择相信谎言?”的时候,他的回答会是什么?突然很好奇。
也许,我之所以会有这么多的疑问,就是如杨绛先生批评的那样“书读得太少而想得太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