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已经11点多了,公众号推送了一篇文章。以下内容是我在该公众号上的留言。
主动给我推送的,看了一遍。如果你不是语文老师,就当我啥都没说,如果是,我质疑。
相柳因为“怜惜”,只给小六用鞭笞之刑加以惩戒。
“只”是“除此……再没有”
指导学生做阅读理解题,必须要联系上下文。那我们就联系剧情,鞭笞之后,请看,名场面就要来了:相柳踩在小夭血淋淋的背上,狠狠的摩擦,然后把鞋上的血迹在小夭衣服上擦干净,并且不屑地看着……这一系列动作一点都不符合“除此……再没有”,你的这个“只”怎么理解?
我们也可以理解“只”是修饰“鞭笞之刑”程度轻,刑具选择范围少,仅此一种。
原著里,“鞭笞之刑”曾经打死了一个千年妖精,剧里面,我忘了有没有这个内容。也就是说这个刑具虽然是相柳选择范围仅用的一种,但“惩戒”力极强,所以,一个几乎没有灵力护身的小六已经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那么,你的“只”不符合以上解释。
我们让阅读理解继续。
相柳此时已经知道小六是女孩子,发现她灵力极低,根本逃不出他的手掌心,而且他已经让人去打探小六的身份,那么相柳随便打女人就是bao虐的体现(不要辩解说小夭是jian细,打jian细是应该的之类的话,站不住脚的),是他永远都不能洗白的污点。何况,剧里很明白地说过义军不扰民,纪律严明,即使小六的身份未查明,鞭笞她,也不符合义军纪律。
所以,你的“怜惜”是什么意思?
加双引号,表示否定,那就是“不怜惜”,但是和你的“只”矛盾了。
加双引号,表示不是字面意思,那它是什么,是“爱”吗?(阅读理解后)这个时候还没爱上。(阅读理解剧情前后)那就是“为了禁gu她,让她做DDDD药,为自己服务”,这样的话,和“只”能搭配。
但这样的话,读起来就会表现出相柳以武力要挟,伤害他人,不为集体(义军),只为自己,自私自利,不符合你的文字情感。
分析下来,你这人可真别扭。你到底是夸相柳呢还在贬低相柳?
而且,仅仅“只”这个字,已经表明你是在支持暴力或者在淡化暴力的危害性(原著曾说相柳看一下,小六就忍不住颤抖,而且是能感受到死亡的本能惧怕。 剧里小夭在山洞里呆了几天我忘了,但原著里说一个月也不见得能养好,小六身体特异,也养了10天左右)。所以,校园里的bao力事件层出不穷,社会上的li气nue杀屡见不鲜,是不是就是你们这些“语文教师”阅读理解带来的功劳!